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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那些注意事项呢。他想逗逗连召,在发现对方对他并不是毫无感觉之后。
而自认非常直、钢铁般直的连召在接受了亲人的怀疑之后,也只是叹了口气,也没有太大的担心。他坚信这一切都是误会,毕竟这个世界的爱情都发生在他眼中的同性、大众眼中的异性之间,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说透了就好了。
毕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虫的婚姻自主权,与连召的恋爱状况完全就是两回事嘛。控方的控诉点在于早婚政策的强制性,用生理本能给爱划定时限,这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即使智脑真的证明了连召谈起了恋爱,也无非是失去了一个例证而已,道理是没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小心过了十二点,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没有涨收藏,还掉了俩……原来是因为晋江抽了啊……
对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都怎么读主角名字的?连招?连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这个字两读音……
作者取的时候用的是“shao”来着(躺倒)
嗯我都是瞎写的,不懂法律……
第13章 告智脑(完)
连召和程素问步调一致地走进法庭,表情自信、步伐沉稳,比前两天还要多的记者堵在栏杆外面,却统统被忽略了。
今天的弹幕也刷得格外欢快呢。
【“他们不能换一套衣服吗,三天了,还是这身儿”
“素问律师的衣服还挺合连召大人的身的”
“小智脑真可爱”
“快看,法官须又抖了”
“同情记者们,没一次采访到了”】
李春生老师抖着法官须宣布开庭后,双方又就昨天没扯完的皮继续扯了起来。
控方拼命强调,不,当事人不想结婚;辩方反驳,不,明明当事人就在和你这个律师谈恋爱……
整个法庭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而连召听得冷汗直冒。
直到素问提出了今天的论点。
“婚姻自由应该首先有选择结婚与否的权利,再是在其中一种选择中寻求更多的可能。”
第一句话一出,全场气氛立刻一滞。专家们素养都很高,立刻就嗅到了与众不同的气息,都屏气凝神,继续聆听。旁听席上的人也不是弱智,感受到了氛围的变化,也认真起来。
“辩方强调早婚政策尊重雄虫的意愿,但是,意愿,从来不是判断拥有权利与否的标准。一千年前,人分高低贵贱,平民们说自己生来不如贵族高贵,自己的生命是低贱的,并且他们是发自内心这么认为的。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我们都知道那是错误的,是被洗脑的结果,平民之所以成为平民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选择的机会。那么婚姻也是一样,雄虫拥有再多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他拥有的也不是婚姻自由。选择结婚与否,与吃饭喝水一样,是一个仅关乎自身的选择,不危害社会,是完全正当的权利,法律凭什么禁止它?”
“何况在挑选伴侣上,雄虫也并非有完全的自由,一旦他不能在25岁生日前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