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纸砚都摆弄好了,珍卿站在窗后的桌前,闭眼深呼吸了几次,心里默默地念:
“我爱背书,我爱写字;我爱背书,我爱写字……”
八个字翻来覆去,念了二十遍,心理暗示大法开始起作用。
她把《女儿经》摊开,朗声读了五遍,而后拿起一支狼毫笔,蘸了墨汁,心平气和地写起来。
她不喜欢《女儿经》,可是最初的时候,她也未必喜欢背书写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些年做了许多心不甘情不愿的事,也习惯了。
她的老师匡先生对她很好,也不是一开始就对她好。
她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书读好,把字写好,才终于让匡先生另眼相看,事事袒护起来。
所以啊,《神童诗》里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真是有道理的。
珍卿从五岁学写字,写了七八年,很能沉心专注的。
她精神一沉进去,就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她自己,什么心思也不想,什么声音也听不见。
这其实是特别美妙的境界。
她这些年被关在家里,常日决不许出院子去玩,一年也走不了几趟亲戚。
之所以没被关出神经病,也跟她从学业中获得的乐趣有关。
看见珍卿收笔,伸了个懒腰,在外面守了一会儿的大田叔,走进来笑眯眯道:“大小姐,该吃饭了。”
珍卿摊靠在椅子上,问他是什么钟点了,大田叔说:“下一点了。”
珍卿摸了摸饿瘪的肚子,兴致缺缺地说:“就在这儿吃吧,除了五香兔肉,别的菜,都不要。”
大田叔应了一声,又说:“大小姐,还给你煨了白萝卜肉汤呢。肉是今天新买的。”
珍卿眼睛一亮:“那行,把汤也端来吧,你也留些喝,别给你老婆喝。”
现在都没有冰箱,稍微有条件的人家,习惯把肉整成腊肉,一连吃上一年甚至几年的。
前年,黑暗料理界的罗扛把子,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反正家里腌的腊肉,后来就长蛆儿了。
珍卿当时,吃完长蛆的肉,总觉得味道古怪,肚子里不大舒服,后来大田叔把腌肉的罐子拿出来,她亲眼看见拿出来的腊肉长蛆。
她当时啊,真是吐了个昏天黑地。
从此以后,宁愿饿死,也绝不吃腊肉,吃肉只吃新鲜的,还有外面熟肉铺子里,做好的鸡鸭牛的腌肉、酱肉。
罗大妈是大田叔的老婆,两口子为人行事,真是两个极端。
大田叔是家里家外一把抓,是珍卿祖父的好帮手,对珍卿也是无微不至地照顾。
而那位罗大妈,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甩手货,真是好汉配癞妻,一言难尽。
大田叔憨厚地笑了下,“唉”了一声,就让珍卿自己洗洗手,饭菜马上端来。
珍卿坐在桌前,先喝了白萝卜肉汤,浑身热乎气都上来了,又美美地就着五香兔肉,吃了不少白米饭。
一吃完饭,她困劲就上来了,大田叔收拾餐盘,珍卿就自己摸上床睡。
大田叔嘱咐她说,别睡时间长了,免得晚上睡不着。
珍卿只睡了一个钟头,大田叔就把她叫起床。
她下午不必去族学,就在家里自学《春秋》,兼写字。
族学里的九先生,是个疏懒的老头儿。他一天只上半天课,下午半天他的节目是很多的。
九先生学问极好,四里八乡都有些人望。
所以有时候,乡里乡亲有点矛盾啊,或者有什么难事办不好啊,会请他去调解调解,斡旋斡旋。——他是四里八乡有名的金牌调解员。
除了当个业余调解员之外,九先生平生最大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