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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我们从小就认识,我算是看着她长大的。对了,她的吉他还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弹得不比我差。”

    “……”

    宁凛把手机捂在胸口,看着天花板,“老子好他妈想她啊。”

    “……”

    江喻不说话,宁凛自己也不尴尬,巴拉巴拉说了一通,扭头看他。

    江喻挑眉。

    宁凛叹了口气,“算了,你没老婆,你不懂。”

    “……”

    江喻承认,他被这股肉麻劲儿恶心到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宁凛,黑白分明的眼珠里只写着一种情绪——二十公里怎么没把你给跑死。

    坦白讲,江喻长相很凶,板着脸的时候尤其是。他看着人不说话时有一种自带强压的威慑力,学生们都怕他,私底下说他这种人不应该当教授,去干狱警才对。

    但宁凛不怕,他不仅不怕,在往后的日子里还和江喻越走越密,亲密到从“老师”成了“江教授”,再成了“老江”。

    当然这是后话,此时此刻,他只是抱着手机,将自己和那小女生的过往当故事一样讲给江喻听。

    校医去找纱布了,临走前叮嘱江喻照看一下宁凛。江喻是个刻板的人,他觉得人是在他手上晕的,他就有责任确保他没事后再走,是以他再没耐心,也拼命强迫自己坐在椅子上,听宁凛讲他和那姑娘的老街爱情故事。

    挺俗的,没什么新意,用四个字就能概括。

    青梅竹马。

    关键人女孩还没答应他。

    宁凛:“急什么,迟早的事儿。”

    江喻对宁凛言语里的柔情有些诧异。长了一副好皮囊的少年人他见过不少,几乎都爱极了逢场作戏,管这叫“露水姻缘”,说白了就是不负责任。

    宁凛的皮相算上乘,浑身无赖,倒真看不出来是个专情种。

    他问:“你还会弹吉他?”

    “嗯。”宁凛的眼神柔和下来,“我特别怕死。我这人没出息,只想过俗人的生活,一日叁餐,七情六欲,长命百岁。等我毕业了,回去就和她求婚,然后再和她生俩孩子,好好过日子。诶,老师,你说我在婚礼上给她弹点什么好?要不《因为爱情》?我觉得这歌挺不错的,寓意也好。”

    江喻没说话,很轻地嗯了一声,转头去看窗外。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退散,眼神深邃起来。嘴里还飘着若有若无的苦味,无意识地咬了咬牙。

    他在这个男孩的身上,看到了对生的向往。

    江喻没有和任何人说,跑二十公里的这天他其实很难过,因为他刚得知他的一个已毕业的学生在西南边陲自杀了。

    那个学生叫程寄余,寮州禁毒大队的,参与了一场凶险的卧底行动,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变得越来越阴沉冷漠。在最后一次递出消息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

    不久,警方从海里打捞出程寄余妻儿的尸体,死状可怖,被人滚烫的开水生生涮掉了皮。

    那是他的得意门生,却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至死都没与自己的恩师再见上一面。他的离去让江喻产生怀疑,怀疑自我也怀疑生命,也或许他根本不是在怀疑,他只是迷茫,短暂地失去了方向。

    宁凛的出现让他又感受到了一种富有生机的力量,江喻说不出什么漂亮话,但希望宁凛能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日叁餐,七情六欲,长命百岁,过一种俗气的生活,在心心念念的婚礼上给心爱的女孩唱《因为爱情》。

    他不想再听闻任何一个学生的死讯,再也不想。

    ……

    “老师,你干嘛不说话?”

    “……”

    “不是吧,就说你没老婆而已,这就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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