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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此。
秦纵,你何必逼我至此。
——
秦纵下午,就领了一个白衣少年进了秦府。
谢春飞听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失手打碎了手里的茶盏,滚烫的茶水大半溅在了手上,烫的他手上红了一片,他却像没知觉没痛觉一般,弯下腰去拾弄那些碎瓷。
秦纵确实是个想一出是一出的主儿,早上撒了气,下午就要带人回来,仿佛是故意做给谢春飞看似的。
一旁的丫鬟见着他这幅失魂落魄的模样,心里酸痛一片,便要去扶起谢春飞,谢春飞却朝她摇摇头,笑道:“我只想找些事情做。”
不然,他就会不停地想起秦纵……这会逼疯他的。
谢春飞听说了,那个少年约摸还没有弱冠,年轻且美貌,又或者说正是他的年轻,这份新鲜感造就了他的动人。
少年据说是秦纵花了大价钱从玉路秋赎回来的清倌,名叫眠秋……
还是个双儿。
秦纵的意思也太明显了些,这孩子倒是样样都比自己强,谢春飞哑然失笑,觉得也没什么好计较了。
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是个什么样子,近来他越发疲惫,甚至坐着都会睡着。更不必提稍微呛了风就要喘上一阵子,小腹缠绵阴冷的疼痛。
病痛缠身,也不知自己这破败身子还能撑到几时,谢春飞想,不过是得过且过,苟且偷生罢了,能陪秦纵的日子大约也是不多了。
秦纵开始频繁的带眠秋出去,包括去西域谈绸缎生意,一走近两个月,也是带着眠秋去的。
从前他出门做生意,虽然怕谢春飞身子弱撑不住长途奔波,但几乎是两三天就要寄回一封信来。信里通常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事,譬如今天留宿的客栈房檐下,有两只燕子筑巢,前天路上遇见了故人,是个许久不见的朋友,感慨缘分之妙。
但每封信的末尾,秦纵总用潇洒的字迹,工整地写下:
吾爱春飞,思之念之。
谢春飞将这些信看完都会工整地叠好,放进一只木匣里小心压好。木匣很大,里面还装着秦纵十三岁送他的草蚂蚱,十五岁送他的一对青瓷,十八岁送他的一块暖玉。
而秦纵二十岁送他的那个吻,被谢春飞妥帖地藏在心里。
谢春飞在秦纵刚走的日子里,每天都在问管家,有没有信使送信来,一日复一日,每日的答案都是分毫不差——
没有。
秦纵走了两个月,一封家书都没有写。
谢春飞也从等待期盼,到学会不再自讨没趣。
他甚至学会了自欺欺人。
也许是秦纵生意太忙了,每日没有时间给他写信罢了……又或者是这一次秦纵去的地方太偏僻,并没有信站可以投送。
直到秦纵真的回来的那一天,他披着厚重的大氅,站在风里,却遥遥望见秦纵骑在那匹高大黑马上,怀里搂着的白色人影时,他再也撑不住了。
谢春飞心绪大乱,气血翻涌,终于是忍不住地,咳出了一口血。
【十二】
然而秦纵的视线被身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