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
陆颐呈把花放在一旁的花丛里,亲了亲姜兰的眼睛,“我什么?”
求婚,亲吻,这才是应该有的步骤。
陆颐呈心稳稳降落,我愿意三个字比什么都动听。
落日马上要沉入海底,一半天空是紫色,一半是淡蓝色。天上挂着几颗明亮的星星,隔着车窗都能看见。
姜兰道:“你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陆颐呈笑了,“告诉你那还叫求婚吗。我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没有特别差劲吧,我表现的怎么样。”
“可好了,”姜兰给陆颐呈拍了拍裤子上的土,“你看你裤子都脏了。”
陆颐呈一脸笑意:“没事,脏就脏呗。”
虽然还没有订婚,但是两人之间已经多了一层看不见的联系,他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
陆颐呈道:“我这一身好热。这节车厢真是太香了,我鼻子痒痒的。”
姜兰没忍住笑了一下,“你干嘛弄这么多花,一车厢就够了,我还以为你就在那扇门后面。”
陆颐呈觉得花多了好看,而且他想给姜兰一点准备时间。这条路很长,以后的路更长,如果姜兰不想嫁给他,看见那么多的花,应该也知道他要做什么,她可以扭头就走。
求婚不成功的话,以后再来一次,陆颐呈不怕丢人。
不过,姜兰能过来,他很高兴,姜兰把门打开,他等到了人,而不是空气。
紧张死了,陆颐呈穿了白色西装,和姜兰的是同色情侣装,帅是帅,但是很热。
到终点站还有一会儿,陆颐呈把座位上的花搬空了,拉着姜兰的手坐了下来。
车厢里一阵一阵的花香,一片红色花海,求婚要用红玫瑰,看着就忍不住多想。两人人独处,难免紧张。
姜兰看着陆颐呈就忍不住想笑,陆颐呈也是,“那个我还有个戒指,你给我戴上?”
求婚戒指自然是一对。
陆颐呈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另一枚对戒,比姜兰的那只大一圈,姜兰给他戴到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比一下还挺般配的。
这样以后牵手的话两只手可以拉在一起,左手牵右手。
虽然只是戴了枚戒指,但陆颐呈感觉,这枚戒指连着他的心脏。
他心跳的好快好快,都忘了把手缩了回来。
姜兰看陆颐呈左手上还戴着小皮筋呢,“你把皮筋摘了吧。”
陆颐呈道:“摘了干什么?”
因为不好看啊。
姜兰:“都有戒指了还要什么皮筋。”
戴小皮筋是告诉别人他已经有女朋友了,现在有了戒指,就用不到小皮筋啦。无名指的戒指比小皮筋管用。
姜兰也不检查陆颐呈平时戴不戴小皮筋,但陆颐呈的确是戴在手上就没摘过。
他看了看,觉得还挺好看的,左手皮筋,右手戴手表,正好的,“我都习惯了,摘它干嘛,再说了以后要是出去吃饭,你没带头绳怎么办。”
不还是得用皮筋。
陆颐呈想的也不无道理,那就戴着吧。
姜兰戴戒指就好了,这么显眼的戒指,别人一看就知道她被求婚了,她现在是陆颐呈的未婚妻了。
俩人在这儿傻笑半天,终于,于挽秋给姜兰发了条信息,[看完风景了吗,还回不回来了]
姜兰立刻收起笑意,“于老师找咱们了。”
不用问,于挽秋肯定早就知道,姜兰有点不好意思,怕一会儿于挽秋问她什么,结果回到车厢,于挽秋什么都没问。
就淡定地坐在那儿吃零食喝酸奶呢。
真是年轻人,姜兰待了四十多分钟。
她结婚那会儿,陆双辰问她要不要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