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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的。

    首领女儿当然不会只是学习编草鞋,练习用的是羊毛。

    要出嫁的姑娘最大,首领女儿一吆喝,首领的儿子就屁颠屁颠地忙这忙那,各种翻箱倒柜找来姐姐要的各种工具。

    剪刀上有暗沉的颜色。阮白接过手的动作并没有迟疑,血腥味他很熟悉,当然也清楚这上面的干涸的血迹到底是来自于哪里。

    或许是他的亲人,或许是他的邻里,或许是和他无关却有着相似遭遇的人们。甚至于他不需要考虑这些,他所需要知道的是,他是奴隶,对方是主人,他们的立场对立;以及,彼此是敌人。

    为了女儿的学习,也为了补充饮水,今天的队伍并没有长途跋涉,中午过后不久,就停留在一片湖畔。

    远远看到的各种动物,在看到队伍的时候都一哄而散,等到他们做好扎营的工作,一些胆子大的动物才慢慢重新聚集过来。几头草原狼不远不近地跟着,奴隶们全都露出惊恐的眼神,阮白当然不能例外。

    首领儿子哈哈大笑,用生硬又夹杂着“外语”的大周话“安慰”了一番阮白。大意是他们人多,他们的人厉害,狼群是不敢靠近队伍的。

    首领女儿对阮白嘲笑地稍微含蓄了一些,很快就在母亲的提醒下想起了正事。

    早上在脏兮兮的羊毛拿出来的时候,阮白就表示不能直接加工,连比带划地努力说明需要的东西,尤其是水。

    草原上的水不比沙漠珍贵,但是也绝不像江南水乡那样河网密布。

    羊毛用老碱反复洗干净,淘洗掉上面油脂和脏污,最终重新变成应有的蓬松柔软的白色。光是这一步就花费了两天时间,还让所有的奴隶一起劳动。

    湖水很冷,哪怕是大中午也冰寒刺骨。阮白已经觉得骨节在发痒,手指头木木的,明显就是生冻疮的节奏。但是哪怕能拖慢一天行程也是好的。

    就这么一家人,他相信自己只要小心一些,哪怕付出一些代价也能够对付。但如果让他们回到了部族,或者是部落之类的地方,和同伴们汇集,别说是他一个人,就是再加上一些人也掀不起浪花来。

    他肯定得往回走,最好是赶在天气真正冷下来之前。时间并不多。

    在湖边生活还有一个好处是,猎物的获取更简单。总有一些傻大胆的动物在自以为足够远的地方喝水。就和首领儿子向阮白炫耀的那样,他们的人够厉害。

    所以,拔营前的那个晚上,阮白吃到了肉,其他奴隶也得到了一碗肉汤。

    羊奶、肉糜、茶叶渣渣、面粉、酒……或者还有其它什么东西,阮白被首领女儿额外赏赐了一勺他们的食物。

    阮白吃得感激涕零,完全不想分辨这种内容物可疑,味道更加可疑的究竟是什么……混合物。

    晚上,阮白面对着羊腿,背抵着自称为小楚哥的男人,被戳了下肩膀。

    阮白感觉中了一枪,肩膀上像是给开了个窟窿!

    月光下,阮白疼得眼眶微红,眼神恶狠狠的:干嘛!

    要不碍于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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