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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他于是就像丢了魂一样,乖乖地被牵着走了。
如今六年过去,他已经大二在读,沈澈也已二十五岁。
沈澈的职业是家,日夜宅在家里,对着电脑敲字,在某网站平台上写一些小众向的。赚来的稿费不仅要维持他们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白小洲读书。
好在他的还算卖座,虽然不是什么一流大手,但是圈子里小有名气,固定的粉丝也有一小撮,负担白小洲的学费也不算吃力。甚至还能有一些余结,可以养一只猫。
那只叫做豆花的猫,是沈澈从宠物市场买回家的。
豆花是只布偶猫,圆乎乎、软绵绵,两耳浅灰,一身雪白——和沈澈一样的白、一样的漂亮。
可是自从沈澈生病,头晕无力和心悸发热的症状时不时地冒出来折磨他,的更新进度慢了好多,稿费少了,每个月买药又增加了一大笔开支,两个人的生活一下子拮据了不少,连豆花都瘦了些似的。
白小洲甚至想出去兼职打工,但是沈澈却拦下他,只说小洲学习要紧,自己还能坚持,于是倍加努力地伏案写作,甚至又额外多接了一些翻译的工作。
病成这样,白天还要写稿和翻译,晚上在床上,还怎么可能有精力呢。
这样想着,白小洲看了看躺在自己身边的青年,“澈哥,头还晕不晕?”
“嗯。”沈澈侧过脸,因为生病,眼里漫上些氤氲的水汽,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白小洲下床,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沈澈,“先喝点水吧?一会儿我帮你测下体温?”
沈澈慢慢支起手臂,想要坐起来,可刚刚半坐起身,眩晕就如约而来,胸口一阵闷痛,一阵昏黑中居然呕了一口。
“怎么了?!”白小洲吓得连忙扶住他的背,水杯拿不稳,玻璃杯掉落下来,碎了一地,玻璃碎渣飞溅起来。
沈澈握了握小洲的手,表示自己没事。
他在耳鸣晕眩之中只想着一件事:别见血,别见血,见血就成大事了。
因为骨髓造血能力衰竭导致三系减低,他一旦出血,就不容易止住。
本来就贫血,再出血的话会要了他的命。原本他的命也不甚重要,但是他还有小洲,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和爱人,他不能死。
白小洲扶着他躺好,又把地上的碎玻璃渣清理干净,拿来温度计帮他测体温,还好没有发烧,只是出了些虚汗,身上冰凉冰凉的。
“澈哥......”白小洲爬上床,钻进了沈澈怀里,声音闷闷地,“你什么时候能好?你总是这样,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沈澈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道,“我会快点好起来的,小洲乖,不要担心。”
“昨天房东打电话来催房租了,你正在睡,我就帮你接了电话。”
“嗯,我知道了,我明天就把钱打过去。”
白小洲抬起头,有些迟疑地,“你的钱......还够吗?我这学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