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时之名并不是骏马的骏,而是竞赛的竞。说来有趣,父亲是根据他的工作经历给我们兄弟起名字的。我哥哥叫唐政,是因为他出生的那一年我父亲开始从政,从一个普通工人变成厂里的团委宣传干部。我叫唐竞,则是父亲为了纪念他从团委调到生产竞赛办公室当主任。到了我弟弟出生时,因为前面已接连两个男孩,母亲特别希望能有个女孩,结果却又是一个男孩,所以我弟弟就叫唐余,多余的余。在常州话里,“骏”和“竞”发音相同,很多人把竞误读成骏,后来就慢慢沿用了下来。等到我上常州市东方红第一小学,需要换户口本时,也就正式改为我现在的名字-唐骏。
我读小学时,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父母本该5点就下班,但却每每到晚上9点才回来。这是因为他们都特别喜欢加班的缘故,每多做一个小时就有一毛钱的加班费。父母不在家,家务活全都包在哥哥和我身上。弟弟出生时我8岁,我给他洗了3年尿布。等父母回到家时,我们3个小孩子往往已经睡着了。
我母亲是个非常勤劳,也很会持家的人。加完班回家后,她还要把第二天的饭菜烧好。通常是一盘青菜,母亲炒好往桌上一放,我和哥哥中午和晚上放学回来热一下就吃。母亲十天半个月才会买一次肉,烧好了捞一勺出来放在青菜里,这样吃起来有点肉味。这样的日子,是我童年最幸福的时光。到现在为止,我最爱吃的两道菜依然是青菜和红烧肉。在我眼中,这两道菜实在美味,总觉得没吃过瘾。后来在微软时,所有熟悉我的员工都知道我这个爱好。
家境的确艰辛,但我的童年记忆倒也不乏亮色。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小学阶段。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都是班长,后来又被选为大队长。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我家所住的弄堂,我从周围人的眼睛里经常看到的都是肯定和喜爱的神情。邻居们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巧巧头”,常州话意即聪明的孩子。
甚至还在小学一年级,我就有了人生的第一次辉煌体验。那时正值“文革”的高潮期,经常有各种群众集会,批“四旧”啊,抓革命促生产啊,学习毛着啊,无不声势浩大、群情激昂。有一次区里的几所小学集中开会,场地借的是某工厂的食堂,大家带个小凳子浩浩荡荡地去了,可以容纳上千人的空间里坐得满满当当。为了体现“文化革命”的深入人心,我居然也被选为发言代表之一。轮到我发言了,我个子太矮,垫了个垫子也爬不上主席台,最后被别人抱了上去。那时候认得的字还很少,演讲稿是老师写好后让我一句句背下来的。我依着记忆讲得头头是道,中间还不忘做了些手势。
即使在弄堂里一同玩耍的小朋友中间,我也是焦点人物。大运河边有个东郊公园,虽然离我们住的弄堂远了点,但因为公园里有假山,正是捉迷藏的好地方,我们经常一放学就往那里跑。那时候公园一张门票要两分钱,我们没钱,就沿着公园河边的栏杆走,总能找到可以钻进去的地方。在那里,我的组织能力第一次得到施展的空间。通常捉迷藏游戏的规则是一个人抓很多人,我觉得缺乏吸引力,于是提出新的玩法。比如把小伙伴抽签分成三到四组,然后大家比赛,看哪组被抓的人少。我喜欢在游戏中加入竞争机制,有了竞争,游戏就变得更有意思,因此所有小朋友都特别喜欢跟我一起玩。
无论是鹦鹉学舌的演讲,还是对于游戏规则的创新,以及被小朋友们簇拥着的感觉,在这些大人们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我却生平第一次拥有了空前的自信和满足。也许是因为之后所吃的苦头太多,在记忆中,我甚至觉得,读小学时的每天都是很快乐的。
但我的黄金时代在刚升入初中时就结束了。小学毕业时我不但是班长还是全校的大队长,按照常理,到了初中也该一路直升。我就读的中学是常州市第七中学,还没有正式开学,我就被女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