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舌下藏针都是小伎俩,还有划破皮肤,藏在肌理深处的;更不必说靴筒里,脚底这些常见地方了。”
姜鸾痒得肩头哆嗦,笑得说话都断断续续的,“督帅这是把本宫当、当做敌方的细作查了?”
“岂敢。”裴显嘴上极客气有礼,动作丝毫不停,食指中指两指并拢,从贴着小腿胫骨的高筒靴口处探进去,抽出一把极薄的两尺小剑。
“公主藏兵器的地方倒是寻常,比不上敌方那些细作的手段。”
搜出了一柄小剑,直接扔在地上,手下不停,继续沿着裤管,手指关节并拢,虚虚往下一抹,隔着皮靴筒,在白绫袜包裹的脚踝处碰触到某个坚硬质的钝物。
他微皱眉,停下手。 “足衣里也藏了匕首?”
凝目细看,藏物在脚踝处凸出的形状上半截细长,下半截宽,隔着一层羊皮靴筒,凸出的侧面呈圆筒状,延伸进小腿裤管里,倒不像是匕首。
裴显暗想,这又是个什么凶器。
食指关节屈起,想叩一下查验那钝物的质地时,面前的脚踝却往回一缩,轻巧地避开了。
即便是长了一辈的辈分,也不方便替女眷脱鞋除袜。
修长的手指关节虚虚地点了下脚踝,“公主自己拿出来。”
姜鸾噙着笑,蜷起膝盖,慢悠悠地把羊皮小靴蹬开,细绫袜一层层地卷下,露出纤细雪白的脚踝。
作者有话说:
女鹅这回藏的不是凶器,男主想多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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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捉虫)
贴着脚踝外部塞进罗袜的,是一只沉甸甸的精铁大弹弓。
通身用乌黑精铁打造,树杈形状,圆而钝,中间绑有牛皮,可以安全地藏在脚踝处。
“藏个弹弓而已。”姜鸾笑吟吟把罗袜蹬开,露出精铁弹弓的全貌, “临风殿里养了只猫儿,喜爱捕鸟雀,可惜被养得太懒,经常跳得太矮抓不着。我随身带个弹弓,好帮我家点点捕鸟。”
裴显不露声色听着,一个字都不信,“弹弓藏在脚踝,弹珠在何处?”
“何必事事打破砂锅问到底呢。”姜鸾从腰间系着的五彩缠金丝绦带上扯下一个荷包,往长案哗啦一倒,蹦出大大小小几十颗金丸,洒了满案都是。
“喏,都在这里了。”
裴显取出一颗金丸,掂了掂分量。“分量不轻。公主用这种金丸打鸟雀?”
姜鸾谦虚地道,“撞运气。运气好能打中几只。”
裴显对准窗边的梅瓶,手里的金丸在半空抛起一个弧度,准准地掷入瓶口,发出一声清脆瓷响,
“重半两的金丸。莫说枝头鸟雀,就算是打天上的鹰隼也能打下来。这么重分量的金丸,需要不错的手腕力道和准头。我看公主的腕力不像能打鹰隼。”
“能不能打是一回事,练还是要练的。”姜鸾也拿过一颗滚动的半两金丸,托在掌心,“先帝当年赐下的弹弓,又亲自手把手的教射鸟雀,算是难得的遗物了。哎,自从先帝大行之后,本宫日夜思念。把弹弓贴身带着,睹物思人呀。”
她随意把弹弓往前推了推,“金丸都查验了,为什么不查弹弓?”
裴显放下金丸,却没有接弹弓,只淡淡道了句,
“公主都搬出先帝遗物四个字了,只要不是大逆不道的乱臣,又怎能收走先帝遗物,让公主连睹物思人的机会都没有。弹弓就留在临风殿吧。”
他走过几步,收走地上的蛇皮软鞘小剑, “短剑臣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