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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而县令升了官,做了知府,原身考举人时得了便利,中了举人。岑夫子的小儿子却在流放途中夭折。岑夫子一家的鲜血,喂养出这么一群畜生。

    章言想岑夫子这段时间最好多做一些防备,不要给小人可趁之机。

    否则,就算没有原身,还会有另一个章言出卖背叛他。

    “是学生无状。”章言见岑夫子暮气沉沉的样子,给他道歉。这种戳破人家心中信念的事情还是挺招人恨的。

    “是我迂腐,我何尝不懂这些,只不想和世人同流合污罢了。”

    章言静默,岑夫子这样说只是想感叹一番,没有想让他回答的意思。岑夫子年纪这么大,还能有这样的心性,真是难得。只可惜,人间哪有净土,大家都是在同一条污水里,想法设法的过河罢了。

    第014章 章言很被动

    章言和岑夫子交谈完出了书房,正好见到蓝因和岑灵笙在争执,他喜欢不喜欢野猪。

    章言当时脸就绿了。

    带蓝因进城,实在是一大错误。

    他昨天为什么没有强硬拒绝?为什么由着这个小虫子跟着他?

    “你说谎,章言哥哥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喜欢野猪。”这是岑灵笙。

    “野猪小巧可爱还美味,相公怎么就不能喜欢野猪了。”

    许多雄虫都喜欢高大凶猛的东西,在星际有雄虫为了得到一副星空兽的标本,还有用自己的雌君之位进行悬赏的。

    雄主只是喜欢吃野猪肉,就算是把野猪当宠物养,蓝因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你又丑又黑,野蛮人,根本不懂章言哥哥,能嫁给章言哥哥一定是走了狗屎运。”岑灵笙气愤地道。

    她之前被蓝因自信的模样哄得相信了章言喜欢黑、丑哥儿的事实,但是怎么也没办法相信章言哥哥会喜欢野猪着样粗俗的东西。

    喜欢老虎、野牛都比喜欢野猪有品位。

    野猪爱打架,还会撞人、吃庄稼,除了肉能吃就没有值得人说道的好处。怎么能和芝兰玉树、高洁独立、超凡脱俗的少年书生有联系。

    “我和相公朝夕相处,肯定比你懂他。我前几天还打了一只野猪送给相公,相公收到我送的野猪非常喜欢,晚饭时吃了两碗红烧肉。还关心我,让我在外面不要那么拼命,保护好我自己。”蓝因道。

    “你这个大傻子,章言哥哥是喜欢吃野猪肉,不喜欢野猪。”岑灵笙忍不住咆哮。

    “相公喜欢吃野猪肉就是喜欢野猪。”蓝因在情敌面前十分坚持,然后因为看见了章言,脸吓得扭曲起来。

    完了完了,蓝因心里不断刷屏。

    雄主看见我在欺负人,会不会以为我不大度,容不下雄主将来的侧夫、雌侍,要把我赶走,不让我做雌君了。

    从雄主夫子家的这个小哥儿的说法看,喜欢野猪似乎不是个好的兴趣爱好,我让别人知道了雄主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生气。

    但是如果我立马说我记错了,雄主不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因为我不记得他的爱好更生气。

    越是反省,蓝因自身的气势越弱,刚刚和岑灵笙针锋相对的样子好像是岑灵笙的错觉。

    岑灵笙好奇回头,见章言站在他不远处,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往脸上涌,他羞愧地低下头,“章言哥哥,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刚刚。”

    “那你听见什么了吗。”岑灵笙小声地问,抬了下头又飞快低下。

    章言默然片刻摇头。

    他不能承认,承认了尴尬的就是他,不是眼前这两个人了。

    今天带小虫子出门果真是个错误。

    有个你什么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还会自己加工解释的小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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