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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
    个戏子。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

    卓文清之所以跑去唱戏,是因为有一次战胜归来,宫宴上,云烈听戏听的极为专注,他误以为云烈喜欢听戏,为了让他另眼相看,甚至不惜跟家人决裂也要去学,殊不知云烈之所以听的出神,是想起了瑾哥儿。

    三岁多的小男娃,聪明的几乎成精,咿咿呀呀唱戏时神情无比的搞笑,唱完还一脸的求表扬,非得让哥哥抱抱才行。

    云烈的童年虽然不至于像聂之恒说的那样凄惨,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瑾哥儿的存在,就像一道光,点亮了他的人生,让他对小家伙格外的重视。

    说起来,小李瑾之所以会唱戏,是因为他娘喜欢,她闲来无事时常听戏,小小的瑾哥儿经常被她抱在怀里。小家伙尽管不喜欢听,耐不住记忆力好,听久了也会咿咿呀呀唱上两句,小小的一只,张嘴就来,当然他只能听懂京剧,也只会唱京剧。

    跟云烈在一起时,他唱过两次,给云烈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但是卓文清并不知道这些,他以为云烈喜欢,就拼命地去学,学成后却发现云烈已经解甲归田,去了一个极为偏僻的地方。他自然不甘心,又紧追了过来,这才有了桃园,他一手将桃园建立了起来,名声越来越响亮,云烈却一次都没出现过。

    去年生辰他就十分的不甘心,还放下尊严亲自去了竹溪村,至今想起当时的事,他仍觉得心如滴血!

    他来到竹溪村时,云烈不在家。他找了大半个村子,才找到云烈,云烈身边蹲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小少年正是瑾哥儿,云烈正耐心地将手里的羊肉一块块撕下来,递给他。

    小少年接到肉就往嘴里填,活像个饿狼,吃的满嘴油不说,还伸出油乎乎的爪子去抓云烈的衣裳。

    乍一看,卓文清就觉得小少年有些不对劲,虽然五官极为漂亮,眼睛却没有神采,多看了几眼他发现对方分明是个傻子,痴痴呆呆的,偶尔笑一下也傻乎乎的。

    明明身上被抓脏了,看到他脸上的笑,云烈的神情却放松了下来,这种放松,只有打了胜仗时他才在云烈脸上看到过,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何云烈会对一个傻子那么好!

    卓文清嫉妒的几乎发狂。

    云烈自幼习武,耳力一向好,自然察觉到了他的存在,他却目不斜视,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他跑上去问云烈为何不喜欢他时。

    云烈却用一种看待神经病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反问了一句他是谁。

    卓文清当时只觉得天都要塌了,明明是云烈亲手救了他,为了追上云烈的步伐,他还在军中呆了两年,表白被拒后,他并没有放弃,为了云烈,他牺牲这么多,云烈竟然根本不认识他?

    卓文清满怀期待的来,失魂落魄的走。

    接下来的一年,他一直沉浸在悲伤中不可自拔,想回京又不甘心,留下来又觉得自取其辱,强烈的自尊心几乎要击垮他。

    当他重拾自信,打算努力攻克云烈时,当初的傻小子竟然恢复了神智,那个时候卓文清根本没想到云烈有朝一日竟会喜欢上这个小傻子。

    他清楚喜欢一个人的滋味,自然看出了云烈的变化。

    卓文清一步步朝李瑾走了过来,每一步都走的极为艰难。

    他的长相其实很符合时下的审美。他身材修长,气质矜贵,放在现代比之一线明星都不差,若是非要挑一下毛病,就是给人的感觉有些冷,眼神十分凌厉。

    李瑾清楚他对云烈有感情,不然上次见面也不会对自己充满敌意。

    可不就是情敌见面分为眼红?

    李瑾自诩大度,看到他心底仍旧隐隐有些不舒服。

    “有什么事吗?”李瑾率先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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