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男人连连点头,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局促的伸出手一脸忐忑,生怕在人眼里看到嫌弃和厌恶。
他们这趟出门买的站票,在人挤人的车厢上站了两天,身上自己都能闻到味儿,本来下车是想先找个招待所收拾自己的,可京城太大了,他们到的时候又差不多是半夜,转来转去天都快亮了,刚好又看到陆长征在电话里提起的服装店,索性就在人门口蹲了半宿。
“钟兴国同志,你好!”
出乎男人意料,陆长征媳妇儿不仅没一点嫌弃,反而还动作标准的朝自己敬了个军礼,然后又跟他握手,他甚至还在人眼里看到情真意切的尊敬。
“我听长征说了,您当年可是可是他们连队的先进标兵,这次能来帮忙,我们可太感谢啦,你要早说火车到站的时间,我跟长征也好去车站接你们啊。”
刘美云也是打心眼儿里敬佩这些虽然已经脱下军装,但那一身军人的正气依旧刻在骨子里永远磨不去的人。
身上的伤疤,应该是他们的功勋章,而不是能让人随意轻蔑的印记。
“有啥好接的,我们几个大男人!”
钟兴国突然放松下来,一直紧绷的脸上,也终于不那么严肃,他笑着朝刘美云打招呼,顺带把自己带来的人挨个介绍了一遍。
“这是虎子、柱子、富贵、立根……”
钟兴国这次一共带了六个人出来,全是他们村有过种植经验的年轻人,本来陆长征要是不发那封电报,他们都准备去南方找活干的。
没办法,家里今年大旱,地里收成不好,要不出去找活干就靠地里那点庄稼,怕是他们村都得靠挖野菜领救济粮过日子了。
去南方吧,他们也是人生地不熟,而且建筑工地上那些活,村里年轻人也没几个能干得下来,所以一听陆长征说,她媳妇儿承包了一座山,让他找几个熟手过来种樱桃,他立马就挑了几个老实本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