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习惯
际上刚好赶上一条道走下去就得上高架,因此在路边等主任下车,他得继续往前开绕一大圈回家。
唐锋比往日走多了二十分钟的路才到家,把车钥匙放到门口,打开了门厅灯,餐桌上还有早上的早餐餐盘和昨晚的外卖盒子。家里味道不太好闻,唐锋把餐桌垃圾收拾,又洗了碗筷,然后打开客厅的窗户,也不换衣服,呼吸着冷空气抽一根烟。
等一根烟抽完,唐锋换掉衣服,将沾了烟味的衣服扔进脏衣娄。往日早就闻惯了味道,不知为何这次突然他脑海里就浮现出陆宛嫌弃的表情。当然,是他有所夸大,陆宛不过是微微皱眉,但被他恰巧看到了。
没有女人会喜欢男人抽烟,她们喜欢的只是点烟和抽烟瞬间的帅气,而且还得有个前提,就是首先这个男的得长得帅。这是周徐的名言,唐锋经常听周徐掰扯一些他的恋爱圣经,包括看她比划着怎样抽烟是最帅的,但唐锋没实践过,抽烟是他醒神的方式而已,但凡有别的好办法,他也不会沾染上这种恶习。
都是做医生的,谁不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但手术需要高度紧张,所以他点燃了第一根烟,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后来,抽烟不仅用来醒神,还来代替酒精,抽烟消愁愁更愁。而这样一个晚上,尽管临时的手术让他疲惫,可他拥有一个完整的周末,他完全可以不用抽上这一根烟,但火星在黑暗的房间里点燃,他突然发现,习惯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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