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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时会被这种烧灼感活活烧死。
这感觉就像将千年以前怕阳光的吸血鬼放在太阳下曝晒致死一样,极其痛苦。
祁轶这边也不废话,虽然祁妈说的是没吸够三次给程醉吸一口,可祁轶还是想了解一下程醉的激素是否真对自己的有作用,他踏进门里,歪头露出一段脖颈道,“咬一口。”
程醉被冷酷王这一波骚操作给整懵了,他的表情里除了震惊外还夹杂了一丝一言难尽。
祁叔叔他到底知不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对着一个吸血鬼露出脖颈并让人家咬一口,这跟调情有什么区别?甚至比调情还要露骨!
“叔叔,你是在邀请我上床吗?”
祁轶不明白程醉是什么意思,但他否认了,“不是。”
程醉心道果然,“叔叔,如果一个人类对一个吸血鬼做出你上面的行为并邀请他来咬自己的脖子,其中蕴含的意义无异于想和他做点私密又刺激的事,明白吗?”
祁轶活了三十二年,没谈过恋爱,也没对谁动过心,因为有心脏病,所以情绪很少有起伏的时候,他不关心情感,只关心利益,这些导致他对吸血鬼和人类的关系以及某些行为的含义一概不知。
于是听完程醉的话后,他罕见地沉默了。
程醉想笑,硬生生憋住了。
他估摸着祁轶就是单纯想让他吸血,利益至上的人做出这番举动程醉并不稀奇,更何况他和祁轶的婚姻就是建立在人类和吸血鬼的血液匹配率之上。
“不用咬脖子,手就行。”程醉瞄了眼祁轶的手腕,道。
程醉倒是很想咬脖子,但脖子是人类的敏感地,咬这里人类的痛感会比其他所有地方都要重,因此吸血鬼的獠牙上自带麻醉效果。
这不是程醉想放弃咬脖子的原因,原因是为了减轻痛感,獠牙还会释放另一种激素,一种能挑起情Y让人极其舒服的激素,至于这个舒服,当然是那方面的舒服。
程醉上辈子和祁成杰滚床单,没少受这玩意儿的好处,但如今想起来,只剩一片恶心。
祁轶将睡袍袖子卷起来,把手伸到了程醉面前。
程醉也不矫情,他对血的需求量很高,虽然常规量是一天三次,多喝点也没什么坏处,再说了祁叔叔都上赶着给他喝血了,他哪能拒绝。
他一手抓着祁轶的手掌,一手扣在祁轶的手腕上方,张嘴就咬了下去。
咬时的感觉——啧,祁叔叔这肉挺结实,咬下去还挺费牙。
咬后吸到血的感觉——!!!!!这他妈是什么神仙味道!!!
程醉无法解释祁轶的血怎么会这么好喝,好喝到浑身通畅,每一个毛孔里都写着舒服,温热的血液顺着喉管往下流,他脑子里仿佛炸起了一片灿烂的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