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的眼睛一亮,立马就踩了来客楼一脚。
王婉婉认同地点头,向来斯文的她扒饭的筷子不停,不说话的原因是吃着东西,没办法说。
一家四口人,两个人都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十分相信自己手艺的许怀谦夹了块切得最好的红烧肉给陈烈酒:“你觉得呢?”
“很好吃!”陈烈酒尝过后,眼睛也是一亮,看向许怀谦,笑弯了眼:“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
因为在外面走了七年镖,偶尔赶上一些大户人家家里做席,会请他们吃上一顿,像红烧肉这种普通又实惠的菜他也吃过不少,不得不承认,许怀谦做的最好吃。
把陈烈酒哄开心了,许怀谦就开始给他吹枕头风:“像这样好吃的菜,我还会做许多许多,以后家里的伙食就让我做主吧。”
陈烈酒一听还有这好事,当下就应了:“好呀,不过你身体不好,也别太操劳了,让婉婉帮着点你。”
“嗯,”许怀谦开心了,又往陈烈酒碗里夹了些肉,“你也辛苦了,多吃点。”
陈小妹一听以后还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也很开心,开心到都忘了要生许怀谦气了。
只有正在扒饭的王婉婉筷子一顿,看许怀谦的目光怪异。
二哥怎么还骗人呢。
不是说好了就这么一顿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谦谦:
财政权[√]
伙食权[√]
话语权[?]
掌家权[?]
第13章 把酒话桑麻
不管王婉婉心里怎么想,反正许怀谦这伙食权是拿到手了。
次日一早,他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早早地就爬起来吃了药,拿了盏燕窝出门吩咐王婉婉拿去炖了。
王婉婉拿着燕窝,满眼震惊:“这一盏都做了?”医馆大夫可是说了一盏能泡发很多的,每日早晨只需要撕一缕泡发炖上个半个时辰左右,就能端给许怀谦喝了。
“家里四口人呢,”许怀谦眼睛都没睁开,半睁着眼,“每个人都尝尝,分摊下来也不多。”
“可是……”王婉婉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许怀谦敛下眼,“灶房里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王婉婉没话说了,拿着燕窝去厨房炖了。
许怀谦半闭着眼飘着回房的时候,陈烈酒正在屋里穿衣服,见他这样,笑了笑:“要不要再睡会儿,待会儿饭好了,我再叫你。”
“不用,”许怀谦寻了根板凳,坐在桌边,打着哈欠,揉了揉太阳穴,强行睁开眼,慢慢翻开桌上原主的书,“我看会儿书就好。”
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趁原主记忆还没有彻底散去,他得把书里的知识和原主的记忆融会贯通,让它彻底成为自己的。
为考秀才打一下基础。
陈烈酒张了张口,原本想说,你也不必这么努力,做个样子就行,家里又不指望你考个功名回来光宗耀祖。
转念一想,他这样说,未免也太打击许怀谦的自信心了,这不明晃晃地说他不行吗?
原本他身体就比常人虚弱,要是还不让他读书,会让他觉得自己太一无是处。
万一自暴自弃,病情加重就不好了。
陈烈酒站在许怀谦的角度想了想,没把这番伤人的说出来,转而崇拜地说:“我相公这么努力,一定可以考中一个功名回来,让村里人都羡慕我找了个好夫君!”
刚看了几页书,全都是些文绉绉的古文,还没有沉浸进去的许怀谦听见陈烈酒这番崇拜的话语,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
要是他考上个举人、进士什么的去当个官,陈烈酒从村里人嫌狗憎的恶霸,变成村里最令人羡慕的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