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兔子得了叶秋水给的菜谱,做的很香,他们吃的饱饱的,这才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回房洗澡、烤毛毛、和舔毛毛交流感情。
一层茶铺空间有限,所以兔子是轮换工作,不过待在房间里的兔子也没有闲着,一直在做简单的编织和缝补活计,可以卖得一笔小钱。现在一天,角落的编织物已经叠成了小小的山。
互帮互助,它们会过得越来越好。
阿苏默勒添了柴,让壁炉更暖一点,然后靠着壁炉,躺在地毯上盖着被子,和族人一起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光。
曾经的风雪凛冽,似乎都渐渐离他远去了。
而此时,三层的房间里,西霄六人却聚拢一起,商议该如何混入王宫。
燕凌云的方法非常简单,即他们先发制人,在恺西萨入住王宫前先行潜入,摸清楚王宫内议政厅、茶室、静室,这些他有可能与下属商议事务的地方,再藏入莫恙家园,观察外界。
进了家园后,莫恙是可以看到外面的状况的,有时还能收到声音,但就算收不到,他也可以看唇语。
简单往往有效,这个办法,于西霄而言,比贸然接触恺西萨要更好。
之前在草原,太阳王之所以还能在莫恙躲进家园后发现他,是因为亲眼看到他消失在原地。这次如果莫恙占据先手,他再想察觉,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然,潜入王宫危险不小,恺西萨不可能只待在一个地方,他们也不能确保他就在一个地方商议政事,必然要出家园,适时移动监视他。
那时受到的限制就大了。
所以这次,潜入王宫的人只有莫恙和燕凌云。
“如果发生意外,我还能传送回来。”莫恙想了想,“但人多了,就不行了。”
系统传送能力有限,家园顶多带一个外来人员。
月蛟和金乌不算,它们已经是系统的一部分。
叶秋水看向他:“那你们一定要小心,我们会提前收拾好东西,如果情况有变,届时立刻离开。”
“好。”莫恙点点头。
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铺子卖茶叶,卖吃食,表现得和其他妖族一样。
莫恙上辈子吃过的新奇东西很多,比如蛋挞、蛋糕、奶茶,在修真界都是独一份,他教给兔族,在铺子前支了个摊,人气渐渐打出来,很快又多了个稳定进项。
奶制品相当受欢迎,妖族都爱喝奶,而且嗜甜。
而到晚上,西霄就会例行开会,996已经把陶都的地图全扫描了出来,包括王宫,他们对照路线,做了详尽周密的计划。
三天后,莫恙对阿苏默勒和兔族说了这件事,他和“大哥”搭上了一个大人物的线,要出门一段时间,跑一跑新线。
燕凌云难得开口:“去一趟,报酬丰厚。”然后又把一把崭新的标枪放在桌上,对阿苏默勒道:“你看家。”
阿苏默勒握起标枪,道了声:“好。”
做戏做全套,秦开特意去寄存马车的地方牵了两匹追风马回来,兔子们很舍不得“狼大哥”“狼六哥”,用自己的银子买了米面,做了一袋子饼叼给了莫恙。
莫恙珍惜的收下了。
兔子就舔他的手。
两人踩着破晓晨光,很快消失在长街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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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陶都,盘下房产,就会得到通行证,凭借此证,进出都会方便许多。
莫恙和燕凌云很快出了城,放出神识扫荡方圆百里,确认无人,便进了家园。
一进去,月蛟便长长吟唱了一声,朝莫恙飞来。
而金乌像个小光球,已经能稳稳站在扶桑树梢,微弱的照亮这一方山顶。
湖水粼粼,倒映着暗淡的光,整个家园,都像处在日出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