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自己的脚踝,淡粉色的双唇翕动了几下,眼角浮起了薄薄雾气。
‘司云靖’坐回原处,若无其事地唤进了外间伺候的宫人,吩咐道,“池小世子今日乏了,扶世子起身,送回城东的陇西王府。”
叮铃~叮铃~
舞姬堂前献舞才会佩戴的脚踝金铃纷乱地响着,盖住了离去之人凌乱的脚步声响。
只留下池萦之一人,站在恢复了死寂的静室门口,重重迷雾再度涌出,周围一切逐渐虚化,淡入虚空……
她该醒了。
池萦之躺在驿站简陋的木床上,精疲力尽地翻了个身。
外间的小重听到响动,披衣起身,点亮了油灯过来查看动静。
池萦之捂住了被油灯刺痛的眼睛,喃喃说了句:
“狗。真的太狗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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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咸鱼第十一式
第二天青阳驿站门口,三方人马汇合出发的时候,楼思危震惊地发现,他家池小叔对于铃铛声响的怪癖,更上了一层楼。
“叔啊。”
绵延细碎的金铃铛响动中,楼思危表情复杂地盯着池萦之雪白绫袜包裹下的脚踝:
“你喜欢戴着手钏听铃铛响也就算了,现在把舞姬跳舞的脚铃套在脚脖子上是怎么回事?”
池萦之早有准备,淡定地回答,“脚铃的铃铛更多,听起来响动更大。我好喜欢。”
楼思危: “……”
楼思危觉得身为大侄子,有必要提醒一句:“叔,你这样去京城很危险。本来长得已经很危险了,那个,男生女相,容易被人误会;戴个脚铃叮叮当当的走路,更容易遭人惦记。京城里的坏人可多得很。”
池萦之的心里在吐血,表面上依然一片云淡风轻,“怕什么,我身为镇守边关重镇的陇西王世子,喜欢戴个脚铃铛又怎么了。谁敢打歪心思,先问问陇西郡的十万府兵答不答应。”
楼思危想想也对,便不再劝了。
倒是沈梅廷的态度出人意料。
同为不走寻常路的人,沈梅廷对别人的怪癖表示大力的支持和理解,“喜欢戴脚铃铛怎么了,我还喜欢光脚穿高齿木屐呢,只恨在京城找不到志同道合之人。人各有所好罢了,管别人叽叽歪歪。”
池萦之虽然不是真的喜欢戴铃铛,只是万不得已情况下的提前准备措施,但意外有人支持,心里还是很感动的。
她想了想,主动说,“昨天给我的木屐还在,等下入京时,我把袜子除了,陪你光脚穿木屐进京城。”
沈梅廷终于找到了同道中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兄弟!”
他一咬牙道,“你的脚铃铛有没有多的?给我一个,我陪你戴起来。”
楼思危:“……”
他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犹豫了半晌,也一咬牙,豁出去了。
当天晌午时分,在京城正南的南薰门外守候的鸿胪寺众官员严阵以待,等到了联袂入京的陇西王世子和淮南王世子两个队伍。
鸿胪寺官员清了清喉咙,备好了腹稿,正要上前迎接,就听到一阵叮叮当当地清脆乱响,随即响起一片哒哒哒的响声。
众人诧异望去,只见锦袍华服的三名少年世家子分别从各自的马车下来,上身穿戴得规规矩矩,发冠衣袍纹丝不乱;脚下却脱了鞋袜,光着六只脚丫子,不约而同穿了半尺的高齿木屐,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