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荒。
路上行人的精神面貌与乡下人有明显的不同,王来娣也不敢高声说话了,踮起脚顺着二娃指的地方看去,小声道:“哪儿呢?哪儿呢?”
在他们斜前方的马路对面,停着一辆军绿色汽车,汽车前站着一位穿军装的军人。
“那不是你爹。”刘柏杨个子高,第一个看见了,对着二娃说道,“你爹个子比俺还猛一点儿,那个人太矮了。”
王来娣也看见了,失望地叹口气,“你这孩子,看见一个穿军装的就喊爹,俺白高兴一场。”
大妞和三娃也有些失落,二娃嘟着嘴巴不乐意了:“俺又不知道俺爹长啥样!”
“弟妹把照片拿出来,让二娃再瞅瞅!孩子他爹,你让二娃骑你头上,他坐的高了显眼儿。”
“好呀好呀!大伯我要骑大马!”二娃道,“娘,你快把爹的照片给我,我来找爹。”
余桃看了他一眼,正要开口,刘柏杨突然指着斜前方:“来了来了,你看那是青松不?”
余桃看去,一个穿着军绿色军服的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军用水壶,正往他们这边快走过来。
那人肩宽腿长,身材高大板正,常年的军旅生涯让他的气质在人群中格外扎眼,一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像个衣架子一般。
路边还有积雪未化,他穿过人群,面容逐渐清晰,一双深邃的眼睛定格在余桃身上。
这一幕,余桃仿佛在哪见过一般,脑海中一双同样深邃却更加沉痛的眼睛一闪而过,如同幻影。
明明他们之间没有感情,按时髦的说法,他们只是被包办婚姻捆绑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维系他们夫妻关系的仅有家中父母和孩子。
可是看到刘青松那一刻,余桃还是有一种难言的酸涩和遗憾。
隔着时间的无涯荒野,他们终于又见面了,这种酸涩和遗憾,像是刻在她灵魂里一般?
余桃只怔愣一瞬,就被王来娣发现了,她八卦地用胳膊肘捅了捅余桃:“咋啦?看呆了?”
余桃回过神,羞恼地看了王来娣一眼,刚才所有的情绪都不翼而飞。
她再看刘青松,心里平静如水,哪还有刚才的感觉。
“看呆了有啥不好意思的,你俩两口子。”王来娣一点不会看眼色,兴致勃勃地凑近余桃耳边小声调侃着,“放心吧,以后有的看了,女人也怕旱啊。”
王来娣突如其来开h腔,让余桃不自在极了。
上辈子在阿麦瑞克国待过两年,可余桃骨子里,还是那个受小脚妇女教养长大,长于旧社会资本家的封建女人。
“大嫂!”余桃瞪了王来娣一眼,拉了拉她的袖子,“你瞎说什么呢,再说我就生气了啊。”
幸好王来娣还知道小声说,要不然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被别人听到了该有多尴尬。
“这有啥,俺又没胡说,好了好了,俺不说了...”王来娣见余桃真恼了,立马求饶道。
正说着,刘青松已经走到他们跟前。
刘柏杨早就抱着二娃迎了上去:“青松,在这呢!”
刘青松清俊的脸上露出明亮的笑容,跟二娃笑起来一个样,有点像二傻子。
余桃撇他一眼,不管是现在,还是结婚八年的时间相处得那几次,余桃都觉得眼前这个人,跟书里那个“清隽高冷”的冷面阎王刘青松一点都不像。
余桃印象中的刘青松,鬼心眼多,有些大男子主义,睡觉会打呼噜,还爱耍流氓。
余桃有时候都怀疑书里描写的那个冷酷话少的男人是刘青松吗?
“哥,你们来了。”刘青松笑着道,说着,他的视线转向二娃,“这是我家老二吧,长这么大了。”
刘青松张开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