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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

    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

    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

    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

    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

    她想看他就看,想跟他说话就说话。

    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钱静佩服地说:“你怎么做到啊,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

    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头也没回,“……他拍的照片挺好的,我让他传给我啊。”

    钱静嘟囔,“可之前你不是说,不能主动吗?”

    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格外的生动明丽。

    “无所谓了。”孟听雨说,“我开心就好。”

    十八年。

    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

    她不想再去猜测任何人的心思,并且为之辗转反侧。

    后来跟她关系不错的何太太不止一次懊悔过,何太太当时眼里还有着少女的娇羞说,我在我先生之前交往过一个学长,又高又帅,只可惜当年因为我的矜持,居然没跟他共度春宵,想起来就仰天长叹,太后悔了。

    年轻时候碍于种种因素,踌躇不前,被很多观念裹挟。

    等足够成熟后才会知道,人最应该掌握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自己的身体以及情绪。

    钱静当然不懂孟听雨的意思。

    孟听雨也没打算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每一个朋友。终究还是有壁垒的,她把道理说得再透彻,只有走过那段路的人才听得懂。

    包厢里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经过一天的接触,盛韬对孟听雨的感觉发展迅速,从好感直接上升到了喜欢。

    “你有男朋友吗?”走出火锅店,盛韬找到了独处机会。

    孟听雨正拿着小镜子仔细端量自己的脸。

    燕市提前进入秋季后,气候便无比干燥。

    她不放过脸上每一个部分,确定没有干纹跟闭口后,长吁一口气。

    回到十八岁,最宝贵的也就是青春了。

    这是后来做多少医美、花多少功夫也回不到的时候。

    “你现在才问这个问题?”孟听雨收起镜子,笑眯眯地看着盛韬,“会不会有点太晚?”

    她捋了捋被风吹的头发,眼睛清润地看他,“我有点生气。”

    盛韬措手不及,愣愣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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