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日常流,两个天生神灵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感觉格外下饭。
临江仙大抵也是如此,破天荒地就着故事吃了两颗炸虾球——他以前饭后只喝茶,不吃别的东西。
不过,他们也注意到天女有意避开了文赢和陆留渊相遇后的事情,她其实不喜欢陆留渊,哪怕那家伙朋友知交遍天下。
对于小弟在感情上的选择,她不赞同但愿意尊重。
然而她虽然不讲这些,却把文赢去世前准备跟陆留渊分开的事讲了一点。一边讲,一边还露出了舒心的微笑。
程梓听得好笑:“喵呜?”
你是有多讨厌陆留渊啊?
“不是讨厌,纯粹的合不来而已。”天女摆摆手,嘴上说着不讨厌,眉宇间全是不自觉的嫌弃,“文赢对他掏心掏肺,而他看似和文赢两情相悦,却总是跟其他人做些暧昧不清的事,说白了,就是不在意文赢的感受。感情的事我不懂,可我将心比心,若是哪日我心爱的人跟其他人暧昧不清,我能把两个人的头都拧下来!所以啊……”
临江仙淡淡地补充:“所以那次谈话结束之后,你跑到我稷山上偷了两坛酒?”
天女:“……”
程梓脑袋一支棱——还有意外收获呢?
“你还记得这事儿啊?”天女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临江仙迎上程梓好奇的目光,笑了笑,把他抱进怀里揉毛。
“我也忘了具体是哪天,我正在熬药,银鱼突然急匆匆地跑来,说给过年准备的屠苏酒少了两瓶,放酒的地方还残留着一股强大锐利的剑气,搞得他和其他精怪都不敢靠近。”
“我过去一看,发现是天女九剑的剑气,便猜到了偷酒的人是天女。但又实在无法想象天女偷酒这种事,便没有声张。”
临江仙掀起眼皮:“所以你高兴了就去偷酒?”
程梓一撇嘴,认认真真地天女喵:“喵呜喵呜。”
偷酒是不好的行为,要改的哦。
“……”
天女抄起茶杯一饮而尽,耳尖有一点点泛红:“那酒又辣又苦,真的难喝,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尝屠苏酒了!”
说完,她匆匆忙忙起身,落荒而逃。
程梓仰头去看临江仙,爪子一指天女背影:“喵!”
她转移话题的方法好拙劣!
“嘘,我们知道就好。”临江仙比了个噤声手势,笑得狡黠,“说出来天女大人要不好意思了。”
天女:“……”
老娘听得到啊你们这对狗情侣!
……
入秋之后,隐遇镇一大片田野都被秋风染成了金黄。
稻浪翻涌如潮,麦风舒卷似浪。一场微雨过后,田地里都是沙沙簌簌的轻响,衬着广袤的蓝天,令人心旷神怡。
到这时候,就不必天天照料作物了,只需一天来看一次,确认麦子和水稻是否完全成熟即可。
程梓每天都来看,一看就是一天。
秋日凉爽,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四通八达的田埂上奔跑,戴着他心爱的小草帽去追风追云,追落在稻子上的蜻蜓,当一只快乐风猫。玩累了便随地一趴,谁见了他都要上来呼噜呼噜毛,再喂他两根小鱼干。
临江仙常常陪着他,但偶尔也有不得空的时候,需要回稷山办事。
这个时候,被他严防死守的云雪便会趁机溜去找程梓玩,一猫一狗满田野疯跑,滚在一起打架,或者拿镇口柳树的树枝荡秋千,边荡边聊天。
柳娘子笑他俩,一只有道侣的猫猫,一只不知活了多少岁的狼,闹起来跟三五岁孩子似的,兔子踏雨都比他们成熟。
踏雨:这话我爱听,再多说两句。
天女还是在隐遇镇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