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的旁人我都不在意。
谁又能想到当日之言,竟一语成谶?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暴风雨来临前,我们曾有过一段好日子。
经过那件事后,顾与林对小垠的态度明显友好,我拉着他们在树下过家家,我和顾珩是妈妈爸爸,林如意和小垠是女儿儿子,小垠本来不愿意与我分开,被我一眼瞪回去。
顾珩也不愿意,觉得太幼稚,尤其是和我凑成一对,简直在侮辱他的人格,却敌不过林如意期待的眼神,他善于捕捉她微小的情绪,无可奈何屈服在我的淫威下。
但我们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陌生的,甚至在我们的游戏中,先有了孩子,才想起举办婚礼。
戒指是小垠用狗尾巴编织,上头紫色的小野花是顾珩寻来,插上去当钻石,林如意也摘了一把野花给我充当捧花。
我毫不矜持地笑开了花。
这场婚礼没有证婚人,只有两个睁着滴溜溜大眼睛的小哑巴,和一个比我还害羞,看都不敢看我的新郎。
我清清嗓子,循着记忆问道:“顾珩,你是否愿意苏简简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秋风低鸣,少年立在记忆的尽头凝睇我,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不愿意,可现在是假的,是演戏,如论如何都得给我留点面子不是吗?
我涨红脸,恼羞成怒:“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沉默许久,在我真正发飙前,上前一步,把脆弱的野花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低声道:“我愿意。”
小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和林如意一起傻乐,把大把大把夹杂野草的小花抛至天空,庆祝我与他人的幸福。
这戒指真美,我举起手对准太阳,温暖的光穿过我的指缝。
或许这就是童话故事总停留在王子公主的婚礼的原因,将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刻,是另一种仁慈。
之后一地鸡毛的生活拉开帷幕。
比如给孩子们喂汤时,我失手泼在小垠的面孔,他眨眨眼,长长睫羽扑闪扑闪,我手忙脚乱为他擦拭,再比如给林如意修补裙子时,正反面没分清,缝得歪歪扭扭,我赶忙遮住,以免被顾珩发现。
他正在远处拾果,作为我们过家家的晚饭。
阳光从摇曳的叶间疏漏,我以手遮目,望向深远蓝天,高高建筑的露台上,俊美无俦的男子笑望我,我禁不住起身蹦跳着朝他挥手。
那羸弱不堪的戒指便在动作松散,随风凋零了。
这是我的十五岁,亦是我一生中最后的快乐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