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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顾珩出生在某个鱼米之乡,生母是位豪门千金,与其父私奔生下他后的第四年就辞世,此后他的父亲酗酒成性,终于在他十五岁那年,追随母亲而去。
他被好心的林警官夫妇收养,过上一段幸福生活,但好景不长,林父因公壮烈牺牲,林母一病不起,他只好带着他们的独女林如意来投奔苏家。
听起来像是灰姑娘。
我歪头看他,睫毛微微颤抖,搔得我心里酸酸的,脱口而出:“别哭呀,你以后就把苏家当做……”
“我没哭,”他冷冷打断我,“我又不是你。”
好心当作驴肝肺,我收起怜惜,靠回椅背,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腹:“那如此说来,我苏家是你的救命恩人咯?”
“……对,”黑笔在纸上画出杂乱线条,他看也不看我,“得感谢苏先生,肯出钱为阿姨治病。”
一点诚意也无,我冷哼一声,却不以为忤。
寥寥数语,道尽其小小前半生,比之秦先生,我觉得他更亲密,这是我头一次完全了解另一个人。
人活着,总要有一段关系由她主导掌控,尤其我这种在懵懂间就被盘剥得一点尊严不剩的人。
因而我抛下晦涩的数学题,转战顾珩的人生,比如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天气,什么食物,我恢复到母亲送我小灰狗时候的精神头,神采奕奕等待他的答案。
等到的却是“我讨厌紫色,讨厌下雪,讨厌甜食”,他看着我,让我以为下一句会是“更讨厌你”。
条件反射踹了他小腹一脚,奇怪的触觉,没等反应过来,顾珩面露异色,隔着蕾丝袜用力握住我的脚踝。
那是……他的阴茎!
听说通常被踹到此处男人都会暴怒,顾珩虽然还算不上男人,但见其眼底的阴沉之色,我终究没追究他与我唱反调,悻悻道:“我猜你讨厌冷气,是被冬天冻怕了……”
“你倒也有聪明的时候。”
他的眼里绝没有赞扬,而像藏了一把匕首,好像我才是害他沦落至此的罪魁祸首。
我退缩了一下,他很是出格地拽了一把我的脚踝,我扶住他的臂膀才不至于跌倒。
太过分了,我怒气冲冲道:“放开我!”
他无视我的挣扎,不紧不慢道:“那是一个很冷的冬,酗酒暴力的男人把我锁在冰库,整个冬天我只有一件别人捐助的旧衣,破破烂烂,根本不抗冷。
“我梦见母亲温暖的怀抱,她轻声为我唱儿歌,一睁眼却只有漫天冰霜。
“我在医院躺了小半个月,无人照顾我,无人替我缴费,医药费还是我勤工俭学一点点还给好心的护士阿姨。
“娇生惯养的你从没体验过吧?”
“又不是我害得你如此!”他的眼睛一贯冷,此刻宛若淬毒冰刀,我只与他对视片刻便败下阵。
狠下心踹了他一脚,挣扎间袜子脱落,光裸的脚趾轻轻划过他的掌心,趁他愣怔之际,我甩了他一巴掌。
“滚出去!”
他睥睨我,随后扬长而去。
回忆起来,我与顾珩的那些年多半是在闹别扭,有了这么一出,自然而然陷入冷战。
学校体检时,不知怎么,竟没人提前打招呼,让我在红绿色盲检查前被为难,医生点了点图案,柔声问我是哪个数字。
眼见隔壁排队长龙飞速通过,我们这排却卡在我这儿,同学们窃窃私语,我的脸都要烧起来。
在我的坚持下,没有任何一个档案记录过我的色盲,我不想别人用异样,或同情的眼光看我,可还是被顾珩——我最讨厌的人看出来了。
早早测完站在医生后头的他,用嘴型告诉我是“58”。
摆在我面前的有两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