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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他这样来回只是送一瓶他当时觉得我应该喝到的酒。

    他很会宠人,往往我会溺毙其中。

    他开很久的车,从北京开到哈尔滨,带回一壶雪煮茶,亲吻我醒来,笑著说他爱我。

    半夜工作,他会过来抱住我,轻轻在我耳边歌唱,温柔抚摸我,然後抱著我的腿在我脚底睡下,他会乖,不打扰你工作。

    他飞去意大利,学会煮最好的咖啡,因为我在咖啡馆里说了句这咖啡也不过如此,他当下伸过身子亲吻我的嘴角,他说会让我每天都能尝到世界上最顶级的咖啡味道。

    他对你好,深夜等你回家,在门口等著,蹲著身子一本一本的翻杂志,你回来,他会笑,什麽都不会问,牵著你的手进门,你可以继续工作,也可以亲吻他,但他不会松开你的手,他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他爱你,他的行动也这样告诉你,他爱你,他只爱你。

    他亲手洗熨你的衬衫跟衣服,会替你打领带,他牵著狗去散步,只是说顺便送你去上班,他走去公园,在你回头时看见他目送你的车子。

    他倚著你的腿看书,握著你的手沈睡在阳光里,朦胧醒来会摸著你的脸,什麽话都不说,只是微笑,可你知道他在说爱你,很爱很爱。

    我太爱他,在他没属於我之前,我已爱至骨髓。

    第一眼见他时,在喧闹的酒吧里,他笑著挥拳打倒一个轻薄他的暴发户,跳到吧台上,眼睛含笑,我从没见过那样晶亮的眼睛,那时他望进我的眼里,跳进我的怀里,说,哥们,你的酒给我喝。

    一见锺情,莫过於此。

    他太好,从背後用最甜蜜的方式抱住你,在你耳边喃语,赤著脚在地板上轻舞,用最缠人的方式跟你舌吻,你会感觉他的舌头能伸到你心底,舔慰得你的五脏六俯都透著幸福……

    那时候确实太幸福,你得到了那样的一个男人,他聪明,安静,坚韧,又明亮,连张狂都透著股奇异的低调,他连说脏话都不能让人生气,他还有一张俊美得说不出味道的脸,你认为他具有世上所有最美好的品德,你所向往的,你想不到的,他都通通能给你。

    做爱的时候,情至深处时他回过头那抹笑容会让你觉得,你在他身体里尝到的滋味,世上绝无仅有。

    我不相信爱情,但遇上他,我拥有了爱情。

    我放不了手,他离开的时候,我不记得怎麽会让他离开,我只知道,我杀了自己一遍,空气里都透著他的味道,呼吸太困难,醒来之後,我找不到他。

    很多事後来才知道,有关於他在我的世界里承受的一切。

    太幸福,我的眼睛早已被挡住视线,我不清不楚,早已被他宠坏,享受著他所有的给我的一切好的,爱情,温暖,甜蜜,关怀跟照顾。

    我只记住了他唯一对我的坏,他不喜欢跟我回家,不喜欢跟我妈交谈,甚至他会出口伤我母亲。

    脾气太大,那次我控制不住打了他一巴掌,伤害那时早已筑成,当时他只是苦笑,而我甩门而去,我知道,他爱我,他不会把这放在心里。

    这时候回想,那时候我败给了我的笃定,愚蠢的笃定。

    他把我宠坏了,坏得我看不见他,只看得见自己。

    温森来了,他跟我说王双唯把我妈气得心脏病发了,我出国前就告诉过他不要对我妈不耐烦,他是我的妈也就是你的妈,告诉他你要忍。

    温森给我妈的电话,我妈在那头哭著说:为什麽不找一个好一点的人。

    我茫然,我认为他是最好。

    温森哭在我怀里,说为什麽我只爱他,不爱他。

    我只记得当时暴怒,气愤,温森在脱衣服,我已不管,他什麽都肯为我做,为什麽就不能接受我妈?

    上了床,他回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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