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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这样的环境里,身为身份特殊的打杂人员,我更是血液沸腾,可比拟当年在王府井那一次打得热血朝天的群架之况,身上浑是干劲。

    这一个月来因为老妈交待的事情实在是多,每天都是睡上四五小时就已是奢侈,这天实在是熬不住,六点下班,打算去随便在外吃点东西就回去狠狠睡上一觉,明天就要在各模特经济公司挑选走秀的模特,詹姆斯李要我跟进这一块。

    所以,当我一脸憔悴在一家店里狼吞虎咽吃著饭,抬头竟然看见在北京呆了一个多月还是第一次碰到的李越天,他那见鬼的看叫化子似的眼神时,我竟然,无动於衷。

    原来,再大的伤痛也是可以治愈的,心如死水,何惧波动?

    看来,再爬起来也不是什麽难事。

    这家店以前我跟他来吃过,学生时代的时候。

    他手里牵著一人,我记得,叫温森,学艺术的,长得很像模像样,跟他家是世交,一个院子里长大的,也是我曾撞见的跟他上床的那男孩,说实在的,这人看起来比我还细致,不像是北方长大的孩子,难怪人人都把他当宝。

    李越天看见我,上挑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也没过来,在另一边的雅座里坐下,只不过那惊愣的神色倒是也掩饰不住。

    我也知道我有多惨,在公司窝了几天,早不成人形,看见他也就征了一下,继续吃饭填肚子,中午也就喝了几杯咖啡,现饿得能塞下一头牛了。

    温森扫了几个眼神过来,眼睛里似乎有点愧疚什麽的,我也不愿深究,都过去了的事,没必要见面像个仇似的,太耗精神,我觉得不划算,都拿命消化过,没必要重来一次。

    等我吃到第三碗饭时,李越天走了过来,修长的手在桌上敲著:“我可以坐下吗?”

    “请便。”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所谓的说。

    “你现在怎麽样?”他沈声道,声音带点他一惯的漫不经心。

    “挺好的。”我把那碟红烧牛肉全部倒入碗中,拌著饭吃,太饿,这家的菜也烧得经典,浪费了可惜。

    “是吗。”他淡淡的应道,点起了烟,看著我。

    我朝他笑了笑,扒完了饭,在牛仔裤里抽出一根烟,点著火,含糊问他:“有什麽事吗?”

    那张我曾如痴如醉深爱过的英俊脸孔此时似笑非笑:“你也抽烟了?”

    以前我不抽烟,总觉得那味道恶心,他抽烟我都躲他。

    我含糊笑了一下,举了下烟:“这是个好东西。”

    确实是好东西,现下,我可是拿它跟咖啡用来提神了,要学的东西太多,时间不够啊。

    第4章

    估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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