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索地脱口而出,问完他就后悔了,这不放屁吗,不是男的能在男生宿舍?他刚想解释,一开口,胃里的东西就往上顶。
方黎呵了一声,更没好脸色了:“酒没醒就再醒会儿,要吐去外面吐,别吐屋里。”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肯定是没醒酒,眼花了都..,对了,同学,你是长华的学生?怎么以前没见过你啊?”
“夜校的。”
“哦哦哦,我说呢..”
丁浩洋经常不在学校,他自诩浑身都是文艺细胞,特别是音乐方面,他背着家里白天不上学,和一群狐朋狗友搞乐队。
他从床边歪倒的背包里掏出吉他,跨在身上,刚弹一个音,方黎就再次抬起了头。
丁浩洋连忙说;“忘了忘了,是不是打扰你看书了,那我走了啊。”
“没有,”方黎说,他的目光下移,丁浩洋一眼就知道他是在看自己的吉他,丁浩洋笑了笑,拍了拍吉他:“这个是吉他,你听过天王陈磊生的歌没?他是我偶像!他最喜欢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就这样,”
丁浩洋说起就止不住,他的手摁在琴弦上:“我哥们都说我唱歌像他,我给你唱个他的野玫瑰啊。”
丁浩洋盘腿坐在床上,他指尖弹出的旋律由浅入深,他唱着,方黎的眼睛不自觉地落在那把吉他上,他心底的某根弦,好像随着那根被拨弄的琴弦,微微动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