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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哼,真要是长了冻疮就不让你用这手摸我了。”

    看着蒋英子被哄地五迷三道的模样,宿傲白又泼了她一盆冷水,毕竟原身的人设在那里,他也不能变的太快。

    “好好好!”

    蒋英子一下子清醒了不少,她连连点头,然后在心里长长舒了口气。

    原来小夫郎是怕她手长冻疮后恶心到自己啊。

    蒋英子有些失落,但又很快安慰好了自己,不管怎么说,至少小夫郎开始关心起她长没长冻疮了。

    她又瞅了瞅男人那张脸,顿时心又融化了。

    他那么美,他能有什么错呢。

    一想到这么美的夫郎只有她能摸,别人都摸不到,蒋英子一下子又抖起来了,生产队里那些女人每天在她面前说酸话,说她找了这样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男人,自己受累了。

    也不想想,她们的男人是能干,但是长得丑啊。

    蒋英子笑的灿烂极了,高高兴兴从竹篓里拿出她给买的那块棉布。

    “到时候让杜大娘帮忙裁几件里衣,多余的布料还能给咱儿子做几条小裤。”

    说完,蒋英子就高高兴兴地跑去厨房加热猪脚姜了。

    现在天气太冷,一路上过来即便有棉布裹着砂锅,那一锅猪脚也已经结成肉冻了,还得再加热一下,这样的天气,吃热腾腾的食物才有滋味呢。

    一直蹲在房间里,拿个冻梨小口小口啃着的蒋念白:……

    他不应该在堂屋里,他应该在自己的房间里,这个家里越来越没他的事了,他是不是还应该感动,至少他妈还记得用剩下的布料给他裁小裤qaq

    *****

    晚饭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算是很丰盛了。

    一砂锅的猪脚姜,一盘炒白菜,因为要对得起这锅猪脚,蒋英子直接烧了一锅白米饭,没掺一点豆子苞米,除此之外,还蒸了几个红薯,即便是蒋英子这样能干的人,也很难在这个时代让家里人顿顿吃干饭。

    这锅白米还是今年的新米,他们这里土地肥沃,种出来的大米品质极好,煮开的大米粒粒分明,泛着晶莹的光泽,又香又糯还有淡淡的甜味,浇上一勺猪脚姜的汤汁,简直能把人香迷糊了。

    蒋英子夹了一块最大的蹄肉放到男人的碗里。

    “你之前不是说冬天吃羊肉好吗,我这趟特地去农场打听了,他们五天后会杀羊,我让熟人给我留了块羊排肉和羊脊骨,到时候炖羊肉吃。”

    她是真的把原身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上。

    宿傲白忽然间觉得不是滋味,明明做错了事情的是原身,可他怎么就忍不住痛骂自己呢,好像自己才是那个畜牲一样,对着蒋英子的好,他是愧疚加感动。

    “好,我喜欢和萝卜一起煲汤。”

    他似乎很高兴于之后的羊肉煲,态度又变得热络了许多,还难得主动地夹了一块肉放到蒋英子的碗中。

    “你也多吃点,别光看着我吃。”

    这个小小的举动叫蒋英子受宠若惊,今天一整天都像做梦一样。

    她男人更俊了,还更好了!

    小小的蒋念白看着自己碗里自己夹的猪蹄,然后又掰开一根番薯,恶狠狠的咬了一口,红薯香甜,但吃多了烧心,这种家家户户每餐都必有的口粮实在算不上稀罕。

    他虽然还小,但偶尔也会和村里的孩子一样,在村里干一些活,挣一点工分,因为他的力气大,挣得工分在孩子还不算少,现在地窖里的那一筐红薯就是用他的工分还的。

    也幸好现在没有朋友圈,要不然他朋友圈里必然会出现一张烤红薯的照片,顺便配上文字

    【七岁,小小年纪挣工分换取一筐红薯,男子自力更生就是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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