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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夫人想去就去,”他温声,“一切小心,按时回来便可,若有路上需要,可提前同我说。”

    他顿了顿,一些未尽的话没有出口,譬如那几日他也有事要做,譬如等她回来,他有一点话要讲。

    但尘埃未落定,事情未明朗,他谨慎惯了,更畏于发出些无法实现的诺言,所以当下不如不说。

    他只道:“早点回来。”

    两日后,春华门。

    少女驱马行在人群中,斗笠压得很低,只露出一截精巧下巴。过关只花了一刻钟,出了城门,她策马扬鞭,身影很快消失于滚滚尘烟。

    她没有看到,在熙熙攘攘的人堆里,有一道视线始终凝在她身上。

    那是个世上最善潜伏的人,有时候,直到这人走到你面前,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以为一直空空如也的暗巷,其实并不空荡。

    同一时刻,西市,地下暗道。

    墙面猛然泼洒上鲜血,青年微笑着收手,一具躯体应声而倒。

    他对身边人吩咐:“带下去,芳园那边怎么说?”

    “没有回音。”

    “好。”

    他转身步入黑暗,连步声都听不见。

    第119章 陨如雨(中)

    元升三年, 八月初二,晴。

    桂树飘香,楸叶金黄, 真正的北风还未横越山脉抵达西京, 但这里已经处处都是秋日气息。

    傅蕊喜欢秋,因为在她过往的人生中,这是唯一一个未发生过什么事的季节。天色永远浅淡, 云终日来去,和任何沉重晦涩无关。

    她爱过的人死在春末,她的生父在盛夏离开人间。她的长姐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的时候正是严冬,手臂伏在锦被中, 细瘦透白,像雪,鲜血呕出来又灼眼刺目, 像六瓣的骨里红。

    所谓天潢贵胄、万金之躯, 在病痛面前也没什么尊严。长姐的指甲几乎掐进傅蕊肌肤, 她听见对方在极度痛苦下, 从牙缝中挤出告诫。

    “阿蕊, 这是一条地狱路,而你不必走。”

    傅蕊从此再也见不得白雪红梅的景致。

    人们总说,多事之秋,多事之秋, 但傅蕊喜欢秋天, 譬如此刻。

    园中开满了花,丹桂, 蔷薇, 秋海棠。芳园的主人太怕寂寞, 她喜欢无时无刻的热闹,所以这里终年都有鲜花盛开,仿佛永远不败。

    不过,今天倒和往日有所不同,有一些人去了红松围场,她的母亲,她的姐姐,而她独留在京中,可以享受一下短暂的自由。

    傅蕊站在一树木芙蓉下,捏着张淡青信笺,片刻后,转身步入廊中。

    与此同时。

    距离西京五百里之外的凤翔县,芦石书院。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秋,大水,无麦苗。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今日的《春秋》已经讲到尾声,少年们辞别老师,提着书袋三三两两行出门,很快,片刻前还充斥着朗朗书声的厅室,逐渐变得安静空荡。

    送走最后一个殷勤讨问的学生,郑先生整理好书册,踱步向外。他记挂着灶上煨着的鸡汤,因此走得并不慢。

    然而,他锁门转身后,欲迈开的脚步却停住了。

    院子里有一个人。

    她戴着斗笠,安静地站在那里,背后是爬满了青藤的石墙,一身青衣几乎和绿意融为一片。

    郑先生看不清她斗笠下的面容,却能看清她腰上的刀,他没有动,也没有开口。

    “甄先生,”墙下的人先说话了,是清亮年轻的女声,“我在等您。”

    “你认错人了,”郑先生淡淡地说,“我姓郑,不姓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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