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夹了满是汤汁的羊肉臊——”
她意有所指:“真想看看你吃那玩意儿是何模样。”
江琮放下果核,擦了擦手,闻言只是微笑:“夫人想带我见见故乡?”
泠琅喝了口辛辣的菜汤,也羞婉一笑:“地方僻陋,比不得京城,还望夫君莫要嫌弃则个。”
江琮柔声:“夫人,嘴上沾了葱。”
泠琅决心这顿饭不再跟他讲话。
饭毕,二人将马暂拴在食肆后院,出门往集市去了。
为的是打听常罗山的下落,那个身长八尺,腮胡蓬乱的的男人,当年乃关中一杰,以己之身带响亮了整个歧县的名声。
而如今,已经到需要出卖自己成名武器谋生的地步。这距离他归隐,不过五年时间,不知如何能沦落至此。
令泠琅意外的是,询问的过程十分顺利,集市上许多人都对常罗山有印象。
“喔,那个人啊?满脸胡子,八尺倒是没看出来,瞧着挺佝偻,卖的是双节棍子,竟是金银制成!”
“对对,一截金,一截银,我当时看得很分明——”
“看得分明,你怎不买?”
“我干啥要买?买了还得花钱融铸,有那个钱,去给老婆买点金镯子不好,买棍子作甚!”
“就是这样了,二位大侠,那人叫什么我们也不知,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都没见过他,只能说明,他是别地方来的,绝对不在县里。”
“呵呵,我倒是能看出,那人从哪里来。”
这些店家你一言我一语,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都不用泠琅如何打探,江琮的话术手段更无用武之地。
一个胡须花白的沽酒翁摇头晃脑:“那人衣衫上的补子是兽皮,足上却穿的草鞋,边缘全是深紫色泥泞,你们竟无一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