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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过“喜欢”,那也是违心的,有其他目的的。
有谁的“喜欢”是那样的呢?粗暴,敷衍,极尽侮辱之能事,但凡聪明一点点,都能看出他有多讨厌自己。
易晖走到外面,在那盆因为天气转凉被移到室内的铁茉莉前蹲下,伸手摸了摸它墨绿色的叶片,缓慢地呼出一口气。
也好,没人喜欢就没人惦记,没人惦记,就没人会伤心了。
易晖不知道的是,在一千多公里外的S市,一切都因为他乱了套。
城南郊外,警笛声回响在山林间,高瓦LED灯将周遭高矮不齐的草木照得惨白,不远处的小房子也分得一点光亮,在泥泞的地面投下低矮的黑影。
路上堵得厉害,雨天山路湿滑,上山颇费工夫,周晋珩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山路寻到这里,一波警察正从小屋里退出来。
山上夜里湿冷,头发、身上都被雨水打得透湿,周晋珩浑然不觉,拨开人群冲进那间小屋,环视一圈,里面空无一人。
给他打电话汇报消息的那人还在,拉着他的胳膊把他往外拽,似在嫌里面阴森晦气:“周少,周少您先出来,人已经运走了,我刚给您打了好几个电话您都没接……”
周晋珩恍若未闻的,甩开他继续往里走。
他用一分钟时间将不大的屋子翻了个遍,窗帘后面、木桌下面、床底下,能看到的地方都没放过。他紧抿双唇,一句话也不说,锐利的目光死死地在每一个角落搜寻,带着一股不找到决不罢休的气势。
最后是被现场的警察拖出来的,见他执迷不悟地还要进去,严肃地说要追究他妨碍公务、破坏现场的罪名。
周晋珩听了这话忽而有了反应:“什么现场?”
警察:“案发现场。”
“什么案?”
“命案。”警察以为他是来找事的,回答完把他往警戒线外轰,顺便扯着嗓子宣布,“开始清理现场,无关人等尽快撤离。”
周晋珩被推到外围,离那小屋近十米远的地方,他还不死心,不管不顾地往里冲,被几个人同时按着肩膀拽着胳膊,在原地动弹不得,死死盯着那座隐没在黑暗中的小房子。
他的眼中不知何时布满鲜红血丝,胸膛因为急促的喘息剧烈起伏,湿发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前,裤腿被泥水碰脏,衣服也被雨水洇湿斑驳一片,整个人形容狼狈,哪里还有平时光鲜亮丽的样子。
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掺杂着警察在给刚赶到的屋主做笔录的对话声——
“这房子多少年了?”
“记不清了,十几年总有了吧?荒郊野外的,这么多年也没人住,谁记得啊。”
“那你是怎样跟死者进行的交易?”
“我就住在这山脚下,喏,就南边有亮光的那块儿。那天我上山溜达,看见他在这附近转悠,就问他干什么的,他听说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高兴得不得了,问我这屋子卖不卖。”
“然后你就卖给他了?”
“嗨,哪儿能啊,这破房子也没个产权,我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会做这种买卖?是他,没过几天又跑来,说要买这个房子,我不肯卖,他就追在我屁股后面,说多少钱都行。我看他挺诚心的,就想着租给他玩两天算了,还帮他从山下搬了桌椅进去。”
“钥匙一块儿给他了?”
“给了给了,能不给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警察从手机里调出一张照片,给房主看:“确定是他吗?”
“是他,确定是他,长得挺俊一小伙子,说话傻乎乎的,这里——”房主指了指脑袋,压低声音,“可能有毛病,是个傻的,我给他钥匙,他跟我确认好几遍,问这房子从现在开始是不是属于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