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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四。
余朗真的要吐血了,余海天你那么一脸见鬼的表情算什么啊,难道他不应该识数吗,他识数儿那是理所应当的。
哪怕他不记得自己五岁的事,余朗也不相信自己五岁的时候连识数儿都不会,余海天这么惊讶,肯定是因为他对他不够关心,这就是他忽视他□裸的证据啊,他识数儿这么大的事,他居然不知道?难道当时你不应该广邀亲朋,来庆祝一下吗?
安蕙兰拎着余朗的小书包下楼了,小书包里鼓鼓囊囊的,小人书,小零食,还跟余朗带了一个粉红色的小水壶,递给余海天,她试图做最后一次努力。
“朗朗这孩子坐不住的,去了一定会打扰你的。”安蕙兰贤妻良母似的,在一旁的柔声的劝道,“朗朗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他也没上幼儿园,我还想一会儿想要给他补习一些功课,免得跟不上课程。”
——跟不上课程,你说小爷二十一岁的岁的智商不懂一加一等于二?我告诉你你这是□裸的侮辱我,余朗真心的想要给这个女人一爪子。
“教什么啊,余家的孩子长大了又不是去当教授的。”余海天微微皱着眉头,孩子还是放养的好,从他的眼光看,就是再学识渊博,养的跟一个模子的鹌鹑蛋似的,还不如养一只有野性的狼崽子呢,孩子压根就不能闷在家里,男孩子更是不能干,要不然就不会有长于妇人之手这句话了。
余海天越发觉得,自己带着余朗简直就是太正确了。
拎着余朗的小书包,抱起余朗,父子俩就出门了,余朗得意洋洋的和安蕙兰拍拍手再见,有些幼稚,但是余朗就是喜欢看安蕙兰吃瘪,安蕙兰赞成的他必然反对,安蕙兰不赞成的,他必然举起双手双脚赞成。
余朗没有让余海天后悔,一整天不哭不闹,让叫人就叫人,表现得相当的乖巧,余海天上他的课,他坐在旁边看他的小人书,就是被人当成大熊猫似的围观,也就是不理人而已。余朗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情愿对着小人书呢,还是愿意回家对着安蕙兰,也许去玩儿安蕙兰,还要比他在这里装小朋友更好。
一天,余海天上完了课,余朗完成了一个壮举,他在他满书包里的小人书里,找了几本黑白的,拿着彩笔涂涂抹抹的,楞把一套上下册的小人书,给上了色。
就是上辈子他都没有干过这活啊。
余朗坐在车上,抱着他的小人书,咂摸一下这浪费了他一天时间的小人书,能不能废物利用啊,虽然比毕加索的画差一点,但是也不能太差啊,累了他小胳膊小腿,价钱也不能差太多不是。
余朗一整天就折腾这两本小人书了,余海天翻看了一下,以余朗的年纪,涂的颜色算是不错的了,起码他知道头发应该是黑色,至于把皮肤也涂成了黑色,世界上还不是有非洲人吗,这不算错。
余海天觉得自己人儿子智商真高啊,他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琢磨着,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