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次演讲后的随想
台,这当然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事情的原由,竟也是出于“民主制度”。因为三权分立,市行政分支要提出什么提案,去完成一件实事,就必须得到议会的通过,才能够立法成为法案,行政分支才有合法的执行权。因此,行政分支最怕的就是议会的否决和作梗。所以,“顺理成章”地就推出了行政分支竭力讨好议员的事情。在台湾,传统文化的礼仪保存得尚属完好。婚丧为人生家庭之大事,社会贤达前来致礼实乃人之常情。这既表现了非常正面的、维持社会常识常情的一面,又由于其畸变的含义,成为制度运作中一个病态奇观。
正由于龙应台曾经是一个作家,她虽因进入体制而暂时放弃了批评的笔,却没有丢弃一个作家的灵魂,野火此刻依然燃烧,却是在自己心里。所以,在别的官员觉得无可选择的时候,她却停下来,觉得这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想,假如龙应台今天还是一个居于遥 远海外的作家,她只需挥笔批判即可。可是她那时不仅是站在体制内、还同时站在父老乡亲们的土地上。她要面对的不仅是含糊其辞表达的陋习,还有重重绵绵、无以言表的世故人情。所以,并不是如在道理上做是非曲直判断那么容易的事情。
结果呢,龙应台还是缘于作家的理念,选择了不去。她说,她选择不去,就坚持到底,以后不论是哪个“议员”的类似场合,她都不去。那么再下面的结果呢?龙应台说,她觉得自己因此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例如,“议员”曾经特地调阅了龙应台全部电话的通话号码记录,以查询她是否“以权谋私”。却不仅没有查出问题,还发现龙应台在到任一开始,就交出几个电话号码,关照秘书,这是她的亲友,凡是打往这几个号码的电话,都由她私人付费。也就是说,龙应台觉得,她坚持了自己的理念,就必须更廉洁、更经得起代表民众的立法分支的监督。
听到这里,我也想到,市议员调查龙应台的电话记录,可以说那是龙应台拒绝顺应市行政官员们讨好议员的旧习,因而招来苛求;但也可以说,那是议员在正常行使监督权。
只要事情是在他们的正常职责范围,你往往无法责难他们的动机。因此,我也想到,其他的行政官员们仅仅是不愿意承受对个人廉洁要求的额外压力,还是更怕工作中遇到“说不出道不明”的刁难?正如龙应台那天讲到,为了举办“台湾国际诗歌节”,她必须走访一个又一个市“议员”的办公室,一遍遍地向他们说明她的构想的理由,甚至可能还要向一些“议员”说明“什么是诗歌”,
“什么是诗歌节”,“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举办诗歌节”,因为,没有议会的批准,天大的好事,她也办不成。
所以,那天听着演讲,我其实很想问一个问题:由于议员对行政分支的工作支持,是有一个上下限的幅度的。只要在这个幅度之内,纵有新闻监督在,都往往奈何不了一些出于私心却冠冕堂皇的阻挠。那么,假如你知道,在当时当地的议员水平下,你特立独行的后果,不仅是个人要承担压力,而且是你建设城市文化构架的理想要因而受挫。也就是说,你支付的将是损害公众利益的代价。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会坚持你的“不随俗”吗?你还有这个信心,相信自己不随俗是道德上正确的吗?
我知道,这是一个几乎两难的问题。在民主社会,这样的难题却也是经常出现的。这其实是“民主制度”经常在支付的代价。民主制度甚至通常是低效的,因为监督程序本身,就是在消损效率。那么,假如一个社会的国民和精英是素质低下的,假如一个社会是缺乏敬业精神和严谨的职业道德传统的,假如一个社会是习惯于明争暗斗而缺少宽容共存、携手共进的风尚的,假如一个社会的民众是不习惯谦卑自省、也从无敬畏之心的,它所走的道路,就还要艰难得多。因为制度的演进,是和人的演进同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