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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一番风景
    我没有做过考证,不知道当年第一个把英国的“辉格党”、“托利党”,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翻译成中文的是谁,不过我可以猜想,这一个“党”字,一定费了一番斟酌。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过洋人的这种“政党”。用这个“党”字,可能是无更合适的词可以套用而采用音译的方式,也可能多数不通洋文的国人更不知其为何物。一个“党”字勉为其用,从此种下百年中国政治家误解西洋政治的根子。

    中国人从来就有“党”——“乡党”、“朋党”、“会党”。一群人聚在一起,或声气相投,或利害相顾,民众之结党,相当于刘关张桃园结义,喝鸡血酒,拜把子结兄弟。

    有这样的“党”,反映了个人在社会上的不安全、没着落,结成一伙才好做事情。这样的“党”必定是内敛的,进则有门槛,须得经过考验,过火,插过刀,一旦进来就是自家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所以也就有了“结党营私”的说法。

    社会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东西文化也曾有它的相似性。

    在社会演进的进程中,个人都遭遇过残酷的竞争。为了更容易地生存,欧洲也有类似的“拉帮结派”记录,从行业的帮会到黑社会组织,几乎遍布世界的共济会就是其中之一。共济会也传到美国,在美国一度实力雄厚。不仅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共济会成员,美国独立战争还曾得到共济会的有力支持。

    正由于看到过帮派,也看到帮派可能产生的危险性,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在政党问题上特别警惕。认为拉帮结派之风气一开,祸害难以估量。因此,美国立国之初,是没有政党的。托马斯·杰弗逊当时说,如果必须和一个党一起才能进天堂,我宁可永远不进去。乔治·华盛顿将军在独立战争一结束,就解散了军队。退伍军官们组成个辛辛那提俱乐部,公推华盛顿为名誉主席。

    1787年5月华盛顿动身去费城开制宪会议,特地托病避开俱乐部活动,将军不想让人们看到他身边有个亲近的小圈子。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认为,政治之所以经常败坏人性,和人们在政治中拉帮结派有关。他认为,单独的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要求。独立的个人,须对自己的行为主张负责,更容易有道德心。但是,当一些人结成宗派,就会人为制造虚幻正义,把个人的自私,在虚幻正义下掩盖起来,互相提供行为正当性的保证。所以,小宗派的道德水准,通常低于个人道德。单个好人,会在拉帮结派中放任自己的私心,甚至做出坏事来。

    费城制宪会议,开创了在一个幅员辽阔而分散的大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先例。互相冲突的利益得以调和,针锋相对的观点得以妥协,为此后的美国放下了第一块制度基石,被后世称为“上帝亲自干预的会议”。究其成功之原因,其中必有一条:到会代表不拉帮结派,而是一些有独立意志和思想的政治家个人在参与制度的设计。费城制宪会议是一次秘密会议,为的是不让外界了解会议分歧,不让各地势力影响操控代表。会议规定代表们个人投票不做记录,以便使他们可以无顾虑地改变观点,不受自己先前观点的约束。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大州与小州有矛盾,南方与北方有矛盾,港口与内陆有矛盾,但是这些代表却没有以一己之观点结成派别死党。观点变来变去,矛盾分化瓦解,才达到最终的妥协。然而,当几年后的联邦政府竞选正式开场后,现实证明了完全以个人身份参与民主政治活动是不可能的,尤其对于少数,你必须集合起来,才能争得表达机会。于是美国的政党开始形成。

    正因为对帮派思路有过排斥和反思,故而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出现政党的时候,已经遵循的是现代政党的概念了。那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美国政治理论上是多党制,可实际上能上台的只有两大党。照美国人的说法,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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