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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低下头,很认真地看向对方的眼睛,他明白怎么对付女孩子,尤其制造那种萍水相逢时第一眼的惊艳。
“哦,对不起。”姑娘脸上迅速红起来。
“我不喜欢被人参观,像猴子一样,被人拍来拍去。”夏明朗对自己产生的效果很满意,这些年,为了勾住陆臻那个浑小子,他还是下过苦工的。
“对不起!”姑娘愧疚得都快哭了。
夏明朗抬起头,向另外那几位伸出手。那眼神像命令又像是要求,让你感觉自己必须对他坦白,否则内心不安。好在还没做贼的也不用心虚,几个姑娘马上大大方方地把手机展示给夏明朗看,趁机还要说上两句漂亮话,类似,我怎么会做那种事儿啊,我们也是有节操的,云云……
陆臻在近处旁观这一切,主音忽然扯着他的袖子说道:“哎呀,你老婆很风骚嘛!”
“废话。”陆臻表示不屑。
就这样,一行人提着乐器走在午夜的街道上,天气很好,夜空晴朗,不冷也不热。
贝斯是一个略显沉默的小伙子,挑染着诡异的发色;主唱则是个风骚青年,烫爆炸头,比主音还要能侃,当这两人同时开腔,你需要气沉丹田先吼一声,才能把自己的声音挤到他们中间。陆臻感觉贝斯的沉默完全是被这两个话唠给逼出来的,所以不惜染了一个蓝紫色的鸡冠头以示抗议。
然而,即使是这样不搭的一群人,陆臻却喜欢得不得了,因为单纯,单纯得好像天地一片纯白,于是毫无顾虑的开心
19.
宵夜是啤酒、烧烤和各式小海鲜,陆臻尝了一口炒蟹,感觉与夏明朗的手艺相去甚远。
但是,陆臻是过来吃菜的吗?
不,他是过来闪瞎狗眼的!
基本上,像秀恩爱这号无聊的囧事,夏明朗是不太热衷的。毕竟他曾经轻狂过,也曾处心积虑地把新泡上的漂亮姑娘领到兄弟们面前,表面不屑实则忐忑地接受羡慕嫉妒和无穷恨。可陆臻不一样,陆臻一生憋屈,就连在徐知着面前他都没敢放肆过,平日里别说拉拉小手亲亲小嘴,连眉目传情都不敢,生怕碍了兄弟们的眼。
人嘛,就是这样,凡是得不到的都是好的,人生八苦,倒数第二个就是“求不得”。炫耀夏明朗是陆臻一生“求不得”的苦,所以明知无聊他也要炫一把。傻就傻了,爽到是自己的。
陆臻存心要显摆,夏明朗当然陪他演。落坐没多久主音就感觉到了某种压力,那是两个人共同释放出的粉红泡,强光四射,BINGBING闪得他眼晕。左右看一看,所有的妞都惊了,有男友的看男友,那眼神都是鄙视加饥渴,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你看看人家。没男友的个个都呆了,居然脸红心跳气短。
主音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要一个包厢是正确的,GAY见多了,腻歪成您二位这样的,少见!
服务员走过,上了一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