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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外头,总觉得太不真实了。

    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被子,往后仰倒。

    前些天都下着大雨,只有今天放晴,天气好得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王筝的唇印在我的脸颊上,只是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品味。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来自医院的电话。

    王筝出了车祸。

    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伤重不治。

    第十四回(下)

    出门前,我多拿了一件大衣。

    那是王筝常穿在身上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说外面放晴了,用不着带着。

    我将那件白色的大衣褶好了,放在袋子里。

    他怕冷,我得记得给他拿着。

    从我住的地方去医院很远,我在路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辆车。我把大衣抱紧了,只要低头,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像是久远的、却又那么贴近。

    今天的天气很暖,王筝说今晚要出去吃,他已经订了位子了。他跟我说,那酒楼的中菜很好吃,位子很难订到的,他半个月前就排队等着了。

    我问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说,今天是星期三。

    我问他,你的手表呢?

    他说,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医院的长廊很长。

    “死者受到剧烈撞击而导致肺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无生命迹象。”

    “先生,请节哀顺变。”

    那扇门推开之前,我想了小时候的王筝,小小的、开朗的,远远看去,漂亮的像个小天使。

    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

    喜欢得太久了,渐渐地,溶成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份感情从生命真正脱离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一种痛,是足以让人窒息的。

    我走向他。

    空气很冷,冻得我眼睛酸涩,什么也流不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王筝。

    他还是一样地漂亮、好看。

    只要闭上眼,我就能轻易地描绘他的脸庞、从小到大,说话的模样,生气的、开心的……

    我曾经那么地爱他。

    我伸手,想碰一碰他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像一对小扇子;他的下颚稍尖,是漂亮的瓜子脸;他的鼻梁挺直鼻翼丰厚,张妈说过,那是多福的意思……他笑的时候尤其好看,有一双浅浅的酒窝,双眼是灵动的,整个人也跟着鲜活起来。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

    王筝。

    我无声地叫着他。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我伸进白布,握住他的手。紧紧地、用力地。

    是冰的,僵硬的。

    我慢慢地挨近他。

    我说不出话,连哭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我只能看着他,紧紧地贴着他。

    我流不出泪。

    一滴也流不出来。

    然后有人将我用力地推开。

    “Eustace!Eustace!Eustace——!!”

    尖锐刺耳的哭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坐在地上,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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