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1
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外头,总觉得太不真实了。
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被子,往后仰倒。
前些天都下着大雨,只有今天放晴,天气好得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王筝的唇印在我的脸颊上,只是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品味。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来自医院的电话。
王筝出了车祸。
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伤重不治。
第十四回(下)
出门前,我多拿了一件大衣。
那是王筝常穿在身上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说外面放晴了,用不着带着。
我将那件白色的大衣褶好了,放在袋子里。
他怕冷,我得记得给他拿着。
从我住的地方去医院很远,我在路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辆车。我把大衣抱紧了,只要低头,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像是久远的、却又那么贴近。
今天的天气很暖,王筝说今晚要出去吃,他已经订了位子了。他跟我说,那酒楼的中菜很好吃,位子很难订到的,他半个月前就排队等着了。
我问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说,今天是星期三。
我问他,你的手表呢?
他说,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医院的长廊很长。
“死者受到剧烈撞击而导致肺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无生命迹象。”
“先生,请节哀顺变。”
那扇门推开之前,我想了小时候的王筝,小小的、开朗的,远远看去,漂亮的像个小天使。
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
喜欢得太久了,渐渐地,溶成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份感情从生命真正脱离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一种痛,是足以让人窒息的。
我走向他。
空气很冷,冻得我眼睛酸涩,什么也流不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王筝。
他还是一样地漂亮、好看。
只要闭上眼,我就能轻易地描绘他的脸庞、从小到大,说话的模样,生气的、开心的……
我曾经那么地爱他。
我伸手,想碰一碰他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像一对小扇子;他的下颚稍尖,是漂亮的瓜子脸;他的鼻梁挺直鼻翼丰厚,张妈说过,那是多福的意思……他笑的时候尤其好看,有一双浅浅的酒窝,双眼是灵动的,整个人也跟着鲜活起来。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
王筝。
我无声地叫着他。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我伸进白布,握住他的手。紧紧地、用力地。
是冰的,僵硬的。
我慢慢地挨近他。
我说不出话,连哭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我只能看着他,紧紧地贴着他。
我流不出泪。
一滴也流不出来。
然后有人将我用力地推开。
“Eustace!Eustace!Eustace——!!”
尖锐刺耳的哭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坐在地上,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