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才情少年 赴美留学
,进行改革。“方今沧海横流之际,固非一二人之力可以排奡而砥柱,必也集同志,严誓约,明气节,革弊俗,积之深,而后发之大,众志成城,而后可有为于天下。”他确信“拨乱反正,雪耻振威”,在此一举。
徐志摩诚恳地立下誓言:“摩少鄙,不知世界之大,感社会之恶流,几何不丧其所操,而入醉生梦死之途,此其自为悲怜不暇,故益自奋勉,将悃悃愊愊,致其忠诚,以践今日之言。”表示自己要刻苦自励,实现今日之言。
8月从上海出发,取道横滨檀香山,经过21天的海上生活,9月4日,徐志摩抵达旧金山。接着,他又横跨美国大陆,经芝加哥、纽约等城,最后到达马萨诸塞州的克拉克大学,就读于历史系三年级。
按照父亲的安排,徐志摩出洋留学是为日后进金融实业界做准备的,他确实也决心做中国“汉密尔顿”,在中国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因此,到美国后,他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是汉密尔顿?徐,意在景仰美国伟大的政治家、联邦党领袖、美国建国后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可见,他的个人志向和父亲的愿望是一。
为不负亲人的期望,实践自己在《启行赴美分致亲友文》中的誓言和磨练自己的意志,初到美国,10月15日,徐志摩就与同宿舍的董任坚、张道宏、李济之共同订立章程,以互相督促,发奋向学。章程的内容有六时起身,七时朝会(激耻发心)晚唱国歌,十时半归寝,日间勤学而外,运动散步阅报等。学习生活安排得紧张有序,俨然是个勤奋刻苦的学生。
“雄心虽已蓬勃,可懒骨尚支离。”徐志摩晚上睡觉时将近11点,早上6点起床。天气太冷,口中发腻,盥洗之后才觉得神气清爽。然而每餐后,阵阵倦意就袭来,让人昏昏欲睡。到图书馆看书,暖气开得太足,过于温暖,更使懒气外泄,睡魔入侵。只有晚上读书最为适意,这也是二十年来养成的习惯。
把懒散称为落拓是最要不得的。徐志摩认为由于自己从小受家人宠爱,长大后又没有听到过丝毫的激刺话,而且受到不良风气的熏陶,就养成一种恶习气,懒惰散漫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徐志摩生平最烦的就是一个懒字。在家里时,母亲就时时督促他,劝他不要把自己的一生给懒了过去。因此,他发誓,从此以后,打起精神,以杀懒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