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富强相因」-兴学育才
理各国事务奕譞等奉旨议复,表示支持曾、李倡议,但主张选派12岁至16岁的幼童出洋留学。
计划的提出本非易事,而计划的实施就更加艰难。1872年3月曾国藩撒手人寰。孪鸿章独力支撑。在1872—1875年间,经过容闳等人的奔走呼号,不仅120名幼童终于分批横渡大洋到达美国,开始潜心攻读,而且在美国啥德福特城购地盖楼,建起留学事务所。然而,正当留美学生“终日饱吸自由空气”,学识随着年龄而俱长的时候,厄运却悄悄地向他们逼来。具有顽固守旧思想的官僚士大夫,对于挑选幼童出洋留学这样的“古来未有之事”,极尽攻击和破坏之能事。首先发难的是陈兰彬。这位虽有洋务思想但封建意识根深蒂固的翰林,与容闳共事“时有龃龉”,并“与学生常生冲突”。他与容闳分歧的实质,是把留学生培养成什么样人才的问题。容闳主张全面学习西方,偏重西学,支持学生接受西方文明和习俗。陈兰彬则坚持“中休西用”的方针,企图引导学生掌握西方科学技术而不超越封建专制主义轨道,反对学生“言行举止受美人之同化而渐改其故态”。1875 年情政府任命陈、容为驻美正副公使,相继改派区谔良、容增祥、吴子登为留学生监督。吴、区与陈兰彬串通一气,攻击容闳纵容学生,任其放荡淫佚;诬蔑学生适异忘本,“他日纵能学成回国,非特无益于国家,亦且有害于社会”,要求从速解散留学事务所,撤回留美学生。当年支持选派幼童赴美留学的奕譞,由于听信谗言,担心留美学生沾染洋习,危害大清社稷,也倾向陈、吴等,主张撤还。面对“议者纷纷”的局面,李鸿章虽因“相隔数万里,局务利弊究难悉其底蕴”,但仍然试图顶住压力,设法挽救濒临绝境的留学事业。他确信容闳“偏重西学,致幼童中学荒疏”,曾经写信“诫勉,不啻至再至三”
①;同时饬令吴子登”设法整顿,以一事权,庶他日该童等学成回华,尚有可以驱遣之处,无负出洋学习初意也。”
②他还多次指示陈、吴会同容闳“妥筹应留应撤或半留半裁之法”。但是陈、吴却我行我素,拒不执行。容闳也因缺乏官场经验,没有写信给李鸿章说明留学真相并提出处理意见,致使李鸿章发出“无从捉摸”的慨叹。1881年3月内外交追的手鸿章致函奕䜣等说:“平① 《曾丈正公全集》,奏稿,卷4,第945页。
② 李鸿章:《幼童出洋肄业事宜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19,第7—10页。
① 《李文忠公全》,译署函稿,卷12,第7—9页。
② 《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第21页。
心察之,学生大半粤产,早岁出洋,其沾染洋习或所难免,子登绳之过严,致滋蘻枘,遂以为悉数可撤,未免近于固执”。他还转述美国前总统格兰德和驻华公使安吉立关于留美学生“颇有长进,半途中掇殊属可惜,且于美国颜面有损”的来信内容,并表示“今无端全撤”,美国政府“必滋疑骇”,影响两国关系,而且“十年以来用费已数十万,一旦付之东流,亦非政体”。
他认为不宜全撤,倘若决意裁撤,可以考虑“半撤半留之法”,“既不尽弃前功,虚糜帑项,亦可出之以渐,免贻口实。”所谓“半撤半留之法”,就是“将已人大书院者留美卒业,其余或选聪颖端悫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渐撤回。”当然,“孰撤孰留”,非由陈、容、吴等“就近察办不可”。
李鸿章恳请奕䜣等致函陈、容, “属其和衷商榷,会同子登经理”。奕䜣等拒绝采纳李鸿章的建议,以留美学生“见异思迁”、洋化甚深为由,奏准全部撤回。除因中途掇学和在美病故的26人外,剩下的94名留美学生,分三批“凄然回国”。李鸿章的心情当然不会平静。几年以后,当容闳出使任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