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强与剿捻」-署理江督节制两湖
阁下密函见告。
①经此波折,李鸿章虽然有所收敛,但并没有屈服。他在受到曾国藩批评后,致函潘鼎新说:“湘军将帅,藐视一切淮部。如后生小子亦思与先辈争雄,惟有决数死战稍张门户。”
②怨恨之情,溢于言表。
李鸿章在调兵的同时,还以后路筹饷自任。自1865年6月起至1867年1月止,督军剿捻的曾国藩实收饷银11069802两,报请核销总数则为11026452两,结余43350两。这笔巨款主要是由李鸿章负责在江苏筹集的。当时兵饷“根本在吴”,而厘金为其大宗。李鸿章认为苏省疮痍之后,农田荒废,钱漕多请蠲缓,“正项既不足以养兵,必须厘金济饷”。当时只有商业尚未减色,抽厘助饷,各省皆然,何况江海通衢,“利无钜于此者”。李鸿章依仗权势,横征暴敛,引起江苏士绅的强烈不满和严厉弹劾。1865年7月江苏吴江人、内阁中书殷兆镛和江苏常熟人、给事中王宪成先后上书抨击李鸿章在江苏“霸术治民”,“恃功朘民”,“不闻德政,惟闻厚敛”,岁人厘捐达4000万两,罪不容诛。清廷据奏谕今“李鸿章将不肖委员严加裁汰,厘卡仍以归并为主,俟军务肃清,再行次第裁撤”,并将江苏厘捐收支情况“造册报部核销”。这可以说是李鸿章跻身封疆之后遇到的第一次政治危机,因而“怆惘”不已。曾国藩也忧心忡忡,致书规劝:“惟末世气象,丑正恶直,波澜撞激, 仍有寻隙报复之虑。苟非极有关系,如粪桶捐、四千万之类,断不能不动色相争,此外少有违言,即可置之不问。……总宜处处多留余地,以延无穷之佑。”
①但是,李鸿章却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决意不顾“合诟忍尤”
的师训,以攻为守。他致函友人说:
自殷兆镛奏稿发钞,知者咸为不平,不知者藉以吓制, 而吴人或因此造谣抗闹,鄙人别无他计,做一日官,带一日兵,即办一日厘捐,与其病农,不如病商,况非真病也。如有旨离任督剿,必请责成后来者为办厘饷,否则必另拨有着之饷,否则弃军撤官可也。
②李鸿章首先安定僚属,说“我辈所争在是非不在利害,在理不在势”,其咎与怨皆鸿章一人任之,惟赖诸公随时确查弊端,就近整顿,以匡不逮。
随即复奏辩驳,指责王宪成“不识时务”,殷兆镛“意存倾陷”,声称“殷兆镛以苏属巨绅,为贵近之臣,不以国家大局为念,乃倡为浮议,肆口诋诬,上以眩惑朝廷之听,下以鼓动愚民之气,远近传播,使有藉口,以遂其背公藐法之私。臣因不能不寒心,以后官斯土者,更无所措手。”
③李鸿章所以敢于抗疏辩护,是因为他自信前此有功于清廷,并看准清廷有赖于自己筹划剿捻的调兵、集饷事宜。他抓住时机,全力反击,“聊表心迹, 以观上意之从① 《曾文正公书札》,卷25,第37页。
② 《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第33页。
① 曾国藩:《复李宫保》,《曾文正公书札》,卷24,第39页。
② 李鸿章:《复陈子奉观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6,第27页。
③ 李鸿章:《复奏殷兆镛等条陈江苏厘捐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第5页。
违为进退耳。”
①清廷从维护自身统治的大局出发,对于李鸿章及其淮军,既想操纵之以为己用,又要抑制之以防不测,因而敷衍了此公案,虽然诏责殷、王等假公济私,要誉乡党, 但又以宏开言路为由,对殷、王等免于严谴。这种结局,李鸿章竟然以为“怨谤”“已蒙昭雪”,说诏旨“以厘卡断不可裁,殷王腾谤非是公明正大,令人感激涕零”
②。
李鸿章以江督身份驻节的南京,原为六代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