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儒生而起家军旅」-就任苏抚
靠这个班底,确实基本上解决了购制军火和捐厘胁饷问题。先拿捐厘助饱来说,李鸿章自从采取关厘分途、以厘济饷政策以后,就置“商怨沸腾”于不顾,“百计搜剔,无孔不入”。他虽然承认“各省厘捐之重,无如上海”,但仍不断下令加征。及至督军挺进苏南以后,每侵占一地,“即酌添卡局,以济军饷”,结果“分卡之密,近于烦苛”
①。当时江楚各省厘金每年不过百数十万,而苏松2百余里内却岁收厘捐近3百万。常熟柯悟迟抨击道:“关卡重重,抽厘叠叠”,“实在有益于军饷者不少,竭膏血于小民者亦多。”
②1867 年曾国藩供认:“苏南厘金之弊,怨默繁兴。”“饷源所恃,仅在厘金,征敛百端,民穷财尽,此大乱之道,已在眉睫。”但因苏省厘金皆为李鸿章“之所设施,投鼠忌器,不得不包荒示大”
①,徒呼奈何。
李鸿章为了给“怨默繁兴”的捐厘助饷辩解,公然说“与其病农,莫如病商,犹得古人重本抑末之义。”
当然,李鸿章着眼于“捐厘助饷”,并非不想染指关税。江海关关税,循例应解户部。但从太平天国与清朝之间的战火漫延到长江下游以后,就改为“尽所收厘捐关税抵放军需”。及至李鸿章就任苏抚,江海关关税除了按照中英、中怯北京条约的规定,扣还英、法两国赔款共计4成外,其余6成主要用于筹还代征的汉口、九江两关税款、支付镇江防军、常胜军、上海中外会防局用款和上海水陆各军购制洋枪火药费用。其中购制洋枪火药一项,淮军因系上海水陆中消费军火的首户,所以受益最大。根据李鸿章“恭呈御览”的清单,可以看出自同治元年四月起至同治三年六月底止(大致是从淮军抵沪到湘军攻陷天京这段时间),苏沪军需款项,入款总数为库平银 9,480,207两,其中厘金收入6,439,000 余两,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六,为第一位,关税为第二位;支出列为常胜军报销项下的有江海关洋税、捕盗局经费和苏藩库, 而列为以淮军为主体的苏沪驻军报销项下的则主要是苏沪厘金和军饷捐,当然常胜军也支用些厘金,苏沪驻军也并非丝毫不支用关税。
据推算,“如在全部人款中,剔除常胜军等五项的入款,再在厘金收入总数中,剔除常胜军等所支用的厘金,则厘金所占苏沪诸军用款应为百分之六十四。”
②曾国藩荐举李鸿章率领淮军援沪的目的之一,是守上海以保饷源。李鸿章刚刚抵沪,曾国藩就提出:“上海所出之饷,先尽沪军,其次则解济镇江,又欢乃及敝处。”
①李鸿章起初采取临时协济方式,抵沪半年,就两次协济湘军9万两。但是曾国藩并不满足,要求“每月酌提四万,万不可减。”李鸿章于1863年春特地为湘军筹定专款,以上海所收九江茶捐指拨金陵大营,以加收上海厘金1成指拨安庆大营,两项合计大约每月3万两,另外加上原有的一些船捐。曾国藩预感到每月从上海酌提4万,“恐不免大有争论”。果然不出所料,李鸿章“意甚不平”,在写给曾国荃的书信中“牢骚满纸,至有‘东门黄犬,其可得乎’之语”
②。
① 李鸿章:《复薛世香观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4,第31页。
② 《漏网偶鱼集》,第97页。
① 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3册,第412,413页。
② 王尔敏:《准军志》,第268—269页。
① 曾国藩:《夏李少荃》,《曾文正公书札》,卷18,第16页。
② 《能静居士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绸简辑》,第3册,第293页。
李鸿章凭藉手中的军政大权,横征暴敛,既基本上解决了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