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原来是他
怪物回到了船舱,舱门被重新关上,整个室内重新陷入了黑暗之中。
外面十分安静,除了海浪拍打撞击的声音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整艘游艇在上下起伏着,让它觉得万分的舒服。
深海,才是真正属于它的领域。
如果有h市生命科学研究所的人在这里,肯定会认出来,眼前的这只怪物,正是变形者刘贵,也就是那头奔波儿灞。
刘贵的性格老实,自从被限制在研究所之后,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反正研究所里的人从来没有伤害过他,除了日常的抽血检验外,都是各种好吃好喝的供着。说实话,除了日子无聊一点,在物质方面可比他以前要好太多。
随着时间推移,跟他一起在研究所里的同伴都逐渐的觉醒了一些不一样的能力。比如说武器精通、力气变大、速度变快等等,最夸张的一个,甚至都能够吐火。
虽然吐出的火焰仅仅只能点着一根烟,可那也是令人无法想象的力量。
刘贵自己也不例外,他觉醒的能力是潜水。他可以在水下呆二十分钟,这并不是他憋气的能力高超,而是他的皮肤和耳根后的鳃状物能帮忙从水中获取氧气。
对于这个鸡肋的能力,刘贵当然是很不满意的。他变身的只是西游记中的一个小喽啰,就算觉醒全部实力又能怎样照样是炮灰一样的角色。早知道能够变身,他当时就许愿成为齐天大圣了,哪怕是个沙和尚也比成为奔波儿灞要好。
原本刘贵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很久,甚至可能会一直到寿命终结。但在今天上午的时候,命运跟他开了个玩笑。
整个h市突然开始下起了暴雨,对于普通市民而言,这就是一场突然的自天气变化。但在暴雨降临的时候,刘贵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异状。
在他模模糊糊的感知中,空气里忽然多了许多细密的光点。这些光点以极高的速度移动着,一道道的仿佛射线,射穿了他的鳞甲和皮肤,让他觉得万分的烧灼和疼痛。
但就在这样的痛苦着,一股子潜藏的力量也开始被释放。
他对水的掌控一下子增强了,他不仅可以在水中潜泳,甚至都能短暂的与水融合到一起,借助水流的力量遁逃。
在上厕所的时候,鬼使神差之下,他按下了马桶的抽水按钮。在马桶内水流转动的时候,他一头扎入了其中,化作了一股水流,沿着下水道离开了研究所。
起初,他是害怕的。但随着他在污水中穿梭,他的胆子就放开了。
这种自在而不受束缚的感觉,让他的肾上腺一下子被点燃。他生平第一次生出这种隐秘而兴奋的刺激,原来这个世界不只是柴米油盐,也不仅仅是唯唯诺诺。
所以,他不想再回到那个狭仄的房间,也不想再受人摆布着过完这一生。
他逃到了海边,劫持了正在返航的黄少黎一行人,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刘贵低头继续撕咬着阿东的尸体,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吃人,但当阿东的那只手在他面前晃荡的时候,他的内心就忍不住的升起了一股对血食的渴望。
当时他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抓住对方吃掉对方
对于一个曾经的人类而言,吃人是多么可怕且令人作呕的一件事,但他身体所升起的渴望却压倒了人类的理智。终于,他控制不住了,他咬下了第一口血肉,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当血肉填满他口腔的那一瞬间,他的内心才被浓浓的满足给填满。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原来妖怪,真的是要吃人的。
不论在影视剧和小说中对妖怪的描述如何的无害,但真实的妖怪,是绝对抑制不住对血肉渴望的。
在吃掉了阿东的大半个身体之后,刘贵对食物的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