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林芯回忆视角)
酒店的贵宾套房里,大床上一片凌乱。
枕边的手机突然响起,震得我宿醉的大脑一阵阵发疼,不由得拉过薄被,蒙住了脑袋。
手机铃声锲而不舍。
这他妈谁啊?!一大早上催命呢!
我简直火大,一把掀开被子,抓过手机。
可一看上面的来电人姓名,赶紧揉了揉额角,强迫自己清醒过来。
我坐起来准备下床,突然看到对面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自己,又立刻把床单扯过来遮住身体。
浴室里蒸汽缭绕,水声断断续续地传来。
我下意识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才站起身,往另一个房间走去,同时接通了电话。
秦越让我去金榈送衣服,连内衣一起。
我有点儿感慨:自己这个御姐型的闺蜜,终于肯找个小鸭子开荤了。不过这样也挺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清——没有日后的麻烦。
还得说人家是脑子聪明的生意人!
看起来小鸭子体力挺不错!听秦越声音嗓子都哑了,这昨晚上得喊多大声啊!
我紧了一下自己身上裹着的床单,不小心碰到了大腿内侧的一处:嘶——好疼。
低头一看,雪白的大腿根上,明晃晃的一个牙印。
靠,小混蛋,属狗的!
这才后知后觉地琢磨到自己身上:得,咱招惹上的这个,更是个麻烦。
夜里到底做了几次?
费了洪荒之力,我也没想起来,只知道浑身筋骨的酸疼提醒着昨晚肉搏战的激烈战况。
他竟然是第一次,开始的时候甚至有些笨拙。
有点儿稀奇。
许是家里管得还挺严的,没成想毁在我手里了。
究竟是小孩儿,我还没怎么碰他呢,就握住那物件撸了两把,随便地往上面的小洞刮了一下,结果他一下子就交待在我手上了。
那一把一把的基因彩票,来了个天女散花,满满地落在我手上、胳膊上。
我觉得挺新鲜,把手一张一合的,看着指间粘连的银丝,一下子没绷住,大笑了起来。
这下子把小混蛋惹火了,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强烈的自尊被秒射的尴尬砸得分崩离析,又瞬间转成恼火。
还没等我化过魂儿来,就被他掇起来扔进床里,强行地剥夺了主动权,反过来掉过去地让他折腾到体力透支。
中间有一次实在是想喘口气缓缓,夹着腿要逃,结果又被掐着后腰拽了回来,还被小混蛋泄愤似的在大腿上咬了一口。
疼得我骂了一句主谓宾齐全的叁字经。
可是……
可是那种激烈的欢愉,却是跟以前的床伴从来没有过的。
像是燃透的炭火,噼噼啪啪地,通红、滚烫,要把整个世界烧掉,融化的奇妙感觉。
我也没想到,自己这身经百战的沙场老将,最后竟然败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混蛋手里。
开始看他喝多了哭哭咧咧的,跟我大吐苦水,活活地脱了富少公子哥儿的相,弄得跟个受了婆婆气的小媳妇儿一样。
我这里没忍心,想好好安慰他一下,结果一不留神,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竟然安慰到床上来了,还安慰了一个通宵……
妈的后来他却不哭了,反而把我弄哭了!
不过今天既然酒也醒了,事也办了,待会儿等他出来,好离好散吧。
一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地拿了这小混蛋的一血,我这心里多少有点儿犯怵。
这小子毕竟姓秦……这一关,恐怕秦越那里就过不去……
更别说还比自己小好几岁。
突然想到这里,我浑身都激灵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