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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们5555555
他想,他如果按部就班的,搞完那个剿灭的任务,就安静如鸡的回程,入境,回家——那么,即便他仍然要面对弟弟的意外猝死,但他也有可能以“儿子”的身份安抚住他的母亲,给她一线生机——他本可以。

    为什么没呢?

    因为他发觉了不对的地方,并且提出来了,然后大家跟进——人贩子这一桩事,一桩功,不是先前有准备的,而是……

    “撞大运”。

    撞大运啊——所有人都这么想,包括他。程度就像是我国海关查入境,刚查出一趟走私,正美滋滋的想着好嘞!年终有奖评,然后一抬头,毒贩想不开,往中国贩毒来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么!还就砸你碗里了!

    他怎么可能不追——他怎么可以不追?!

    且不说那时的他根本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穿着军装呢。

    他是军人啊。

    他——他怎么可能做得到,对人贩子这种畜生视而不见?

    那么,他本可以什么?

    不怪他。

    当然是不怪他的,没有人有任何立场怪他,包括他自己。

    他回来的时候,脑子裂成两半的时候,他想了一次,然后再也没有办法想下去。

    他想了什么?他想——

    如果他当时没追…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就病了。

    他是一个这么骄傲的人,而且,他出生的家庭,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他是在这一切的共同培育下长大的,他对他的职业无疑是高度认同的,并且,他绝对是,一往终身的。

    在这种前提下,他不能接受自己,产生了“如果他没去救人”这种想法。哪怕另一端是他的弟弟,他的妈妈。

    在最最最最难熬的时候,他甚至会想,还好当时他不知道——其实就算他当时丢了枪拔腿往回跑要去见他母亲,在情理上,也没有人会说怪他的。

    “去他妈的别人,我什么都不要,我要我的家人活着。”

    有问题吗?没有。

    可。

    你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他不能接受自己曾想过要这么说。

    哪怕是自古忠孝难两全,忠字也在孝字前。

    这简直是,信仰毁灭式的打击。

    所以,他绝不可能往外提一个字。

    这是他的病,不存在治好的可能。

    我写了三遍,他视角下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讲真,病前的雷霆,未必真的会喜欢虞晚。

    可是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虞晚要是真出现在他的二十岁,估计是什么都排不上号的,他有什么心思花在这种软得能团成一团的妹子身上?学校里最夺目的女孩追他,他都还看不上。

    可人啊,不同的阶段,所想要和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从他病后,已经过去好久了。

    久到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好了。

    不会的。

    他病时,不是小打小闹,不是擦破皮上药,是最锋利的一把刀,把他劈了个从头到脚。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在最深沉的梦里,扔了刀,丢了枪,赤手空拳的,杀过穿jun装的他自己一次又一次。

    他不会说,不会向任何人说,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他也不需要了。

    他不需要他曾经想要的一切,自毁倾向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强烈。心里有太多苦的人,一点甜就能填满;曾经太过骄傲夺目的信仰,一点黑斑都容不下的。

    我本来还有一段想写的,没有写进去,后续也不知道会不会用上,大概率是不了。

    我想,雷霆是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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