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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安掬乐抽最後一口,不料看见萤幕上字句,瞬间大呛:「咳咳咳咳咳!」

    上头写:「等一下我生日。」

    他瞧墙上时钟,还有五分钟,凌晨十二点。

    靠靠靠!

    他完全忘了这荏!

    12.?生日

    凌晨十二点十五分,安掬乐急忙走出捷运站。

    他身上衣装换了一套,做时尚杂志的,最不缺就衣服配件,男装女装好牌烂牌统统挂了一室,送洗归还前,任你穿。

    可惜统一model尺寸,裤子太大件,安掬乐把皮带勒到最紧,仍显宽松,难免拖宕了一些脚步。

    他赶上最後一班捷运,外加转乘,跑得气喘吁吁差点落裤,走在寒冷夜路上,边走边靠:自己做到这地步,究竟为哪桩?

    三十分钟前,少年传来简讯:「等一下我生日。」

    安掬乐当场呛到,一个月前,他和少年讲:「满十六前,别烦我。」

    除了简讯,少年确实听话没烦,如今他真满了……安掬乐倚著墙,又点了一根菸,深深吸了口,再吐出,回讯道:「恭喜。」

    少年又传来:「我想见你。」

    安掬乐:「……」想见他?想干他才对吧!

    「哥哥累了,改天奉陪,给你一顿大的?」

    杜言陌:「我想见你。」

    安掬乐耙了耙头发,啧了一声,一手夹菸,一手飞快在萤幕上按弄。「今天不行。」他很累,没心情。

    然而少年雷打不动,照样那句:「我想见你。」想得打破了平素乖乖遵守的一日三封限制。

    这小子敢情只会复制贴上?安掬乐把手机收了,捻熄菸,走出休息室,他满身狼狈,疲惫到不行──精神却是亢奋的,死线前的肾上腺素还残留在体内,他瞟了眼编辑部外镶嵌的镜子,舔了舔唇,最终掏出手机,回道:「在上次那间宾馆门口等我。」

    他确实很累,偏偏被少年简单两句挑动,觉得这种执著,挺性感。

    安掬乐换了衣衫,匆匆赴约。少年想庆祝生日,他想庆祝脱稿,痛快滚上一场,也好。

    说实话,安掬乐压根儿没想和这少年,来什麽了不得的发展。

    太年轻了。十五……不,十六岁,别说他没谈爱意愿,少年的年纪,最不上不下,正是对人生感到迷惘的时候。何况刚意识到自己不同於人的性向,爱不能言,难得遇见浮木,就想搭著,是很正常的。

    安掬乐不介意,谁没有这样的时期?到最後,不管爱与不爱,自己只会是他历史中的尘埃。

    吹一吹,就不见。

    如同他的那一片灰。

    安掬乐深深觉得自己的人生升华了,就像白先勇写出《孽子》──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徬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他文艺了一把──虽说这本名书,他永远看不过前三页。

    深夜里,仍有几个摊贩,犹在卖些杂七杂八。

    其中一个摊子,一位婆婆在卖鲜红色的草仔粿。

    她看见来人,立即殷勤上前:「要不要买一个,很好吃的喔。」

    安掬乐一般对这种黏糊糊的东西没兴趣,但或许今天太冷,婆婆笑靥很诚,他想了想,掏腰包,买了一个。

    他走到宾馆,只见夜灯下,少年坐在前头花篱,扛著寒风。他穿了一件土气厚重的黑色羽绒外套,姿势端正,动都不动,整个人像要与这片阒黑,融为一体。

    若不是吐息间逸出的白雾,安掬乐几乎要以为他是一尊雕像了。

    他手插口袋,走过去,少年抬眸,注意到他。

    安掬乐把草仔粿递给他:「生日快乐。」

    杜言陌一愣,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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