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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光直白,单纯仅在执行「看」这动作,不带任何其馀思想。安掬乐突然觉得怪怪的,他承接过各式各样不同看法,不管审视、打量、引诱、欣赏、不屑、排斥……怎样都好,却没遇过一个人,看得这般纯粹,然後你会忍不住在意,自己在他眼底,究竟是何种面貌。
很可怕、很危险。
纯真与无知,往往是最能伤人於无形的利器。
「好吧,我带你进去,好好玩。」today?isn’t?my?day.?安掬乐没兴致了,何况这家伙一看就知道很纯,估计刚进圈没多久,九成九还是个处的。
罢了罢了,不需要让他第一次体验,就遇自己这个高段数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套一句乔可南的话,凡事都要循序渐进,连小美冰淇淋都没嚐过,就一口气跳到哈根达司,太伤身了。
安掬乐手插进口袋捞了捞,却被握住了手。
他一怔,下意识把手抽出,男人的手正牢牢箍著他的……左手腕。
皮肤跟皮肤骤然相触,对方的手心十分粗糙,充满磨砺,体温很高,安掬乐腕心格外敏感,那儿有一道疤痕,导致皮肉稚嫩,如今被探触,他不禁连脊髓都麻了起来。
他咽了咽口水,抬起脸来,那人犹在「看」著自己。
他单纯,却不单蠢,男人与男人间,相互诱引,多少能有感知,安掬乐心知自己眼下全身覆满发情气息,倘若不是刚被大米水浇灌,冷静了些,要不一进酒吧,勾搭个人,可能等不及开房,直接在厕所开干。
他心里诅咒好友不知物极必反的道理,回望男人。
……不,青年。
尽管长相老成,可安掬乐能察知他身上那股年轻的、不谙世事的天真,他估计没二十,尤其此刻眼神,好若第一次出外打猎的小豹,边依本能伺机而动,边瞧望自己父母,探问下一步该怎做,局促不安里,又隐隐透露跃跃欲试的兴奋。
安掬乐不会傻得把老虎误认kitty猫,虽说同科,但本质差异极大。
青年散发一股天生的掠夺气息,或许他本人并无自觉。
安掬乐眯眸,下腹那儿微微热了。
男人是下半身动物,先干一场,诸多麻烦,之後再说。
思及此,他扬唇,眸眼一眯,用一副十足勾人的姿态道:「呐,你瞧,我湿了……要不要陪我找个地方……弄得更湿?」作家的话:《走错路》系列文,相关角色出没,不过没看前文也不会有太多影响。全文我已写好,中间若有意见,欢迎挑错、挑bug,提出意见问题讨论。不过情节上,**大体方向不会更改**,一样po到我认为完结的程度。日更,晚上九点以後,固定周日休。老规矩,不必特意留言,投票就行。转文随意,但希望标明出处,全文完结後我会开放三天,给大家co文,连载期间我就懒得动了。就酱,其他想到再补。大家圣诞快乐~
03.?差一块?微h
妈咧。
安掬乐适才讲了一个荤笑话,无奈眼前人一点儿不懂捧场,他潋滟黑眸眨了眨,中肯说了句:「这样会感冒吧。」
安掬乐:「……」是没错啦。
两人在夜路上大眼瞪小眼好一阵,最後是满身米味的安掬乐率先败退:「我们……走吧。」
「好。」
酒吧附近宾馆林立,素质由高到低任你选,好似某种共生系统,ex:养鸡场附近开著土窑鸡,这样的感觉。
安掬乐对环境没啥坚持,还不都干炮?当然,清洁很重要,谁都不想去那种一闻就知是孤儿院的地方。安掬乐在自己常去的motel及休息四百的廉价旅馆上挣扎了一下,挣扎的原因为……他直觉,这人有好j,但没钱。
当然,由他来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