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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第49节 若得山花插满头
    题记:不是爱情,而是战争。改写自中一则故事。

    (一)

    我叫椒树。其实我叫什么无所谓,因为我是个妓女,我早已忘掉自己的姓名。据说这份职业会辱没先人,我的确应该忘了它才对。况且我七岁那年,那个被称为爹的人,把我卖了出去,几经转卖到了这,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的关联,自然也没有理由记住他的姓氏。椒树,这个拗口的名字,不过是那帮读书人酒后戏谑时起的,“椒树、椒树,嘻嘻。”他们白痴一样的嬉笑着,我不动声色的微笑着。有什么关系呢?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

    于是他们就这样叫我。

    假如真有命运的话,我这样的人,就注定要在黑暗的角落里绽放妖冶的花。偶尔想起那个把我卖出去的男人时,我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怨愤。十七年的生活已经令我领悟到,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总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被卖出去。假如没有被卖到这,我也会像一朵瘦弱苍黄无人留意的野菜花,在饥饿中默默挣扎至成年,然后被卖给一个陌生的男子,躺在他的身下,听着他粗野的喘息着,从我身上毫不留情的犁过去。然后无尽的操劳和每年莫名其妙降临、又常常立即死去的一个个孩子,令我在几年之内枯萎、风干……卖给一个男人和卖给许多男人,没有本质的区别。

    于是我顺从的在鸨母的调教下妖冶的绽放了。我是感激她的,虽然我仅仅被她当作众多的摇钱树之一,我还是不能不承认,她是很敬业的,起码比我所谓的父亲对我更为尽职。这个年代这个阶层的女人所应当掌握的技巧,都一一获得了她的传授。每当我若无其事的斜偎着楼头的立柱,指尖轻触栏杆,垂下一条手绢,阳光从我身侧投射到街上,总有男人从容的或匆忙的、胆怯的或肆无忌惮的抬起头来眯着眼看我。我知道,我是蛊惑的,一如光影中摇曳的罂粟。

    (二)

    那个狐狸精叫椒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不动声色的落在几袭花枝招展的衣裙之后,似乎对周围的喧闹不以为意,而当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一剪秋水无畏而坦诚的直射过来。我见多了那类女人,她们的脂粉遮不住的眼袋的浮肿,浑身绽放的风情掩不了糜烂的气息,职业的微笑里闪烁着攫取的渴望;偶尔一些初流落风尘的瘦弱的雏儿,兔子一样惊慌躲闪,除了招惹我们的讪笑和王八的皮鞭之外,毫无用处——我们还没看够家里那种乏味的东西么

    可是她不一样,她的目光里有微妙的迎合,还有一丝难以觉察的嘲弄,好像无声的问:“我是你的,可你敢么?”刺激得男人的征服欲一下子就膨胀起来。我嗅到了她的与众不同,一如猎犬对着一只狡黠的猎物的顿时兴奋起来。其他人不会深刻的察觉这一点,因为他们都只是皮肤滥淫的蠢物,不懂得尤物是怎样的,而我是真正的才子,一个注定要飞黄腾达的人。

    如果要说她流露出来的精灵般的气质像谁:苏小小。

    (三)

    无论我多么习惯酒桌的腾腾雾气里的粗野笑声,习惯走廊两侧一格一格相对如兽笼的房间里的喘息,羞耻心,鸨母从小教我完全抛弃的东西,也会忽然在一瞬间把我压倒,尤其是十四岁那一年那一夜的痛楚,化作无休止的噩梦缠络,梦中,我向着无底的黑洞中急速的坠落、坠落……惊醒时,脸颊和身上都是细细密密的水珠。对抗着噩梦的唯一办法,就是让精神飞离自己,居高临下的观察周遭的这些生物。

    我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种虚伪的生物。在青楼中,仍是区分阶层的,这是一家高级的寮子——既然已经将自己出卖,那么理所应当卖得好些。来的除了乡绅,很多都是家境优裕而附庸风雅的读书人。因为按大清律,官员是不许挟妓的,所以他们去找忸怩作态的优伶和相姑(你看,法律和他们一样虚伪)。而这些士子,他们不敢令自己的妻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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