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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9节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1
容师窈窕,字体记玲珑。

    朱户春晖别,蓬门淑晷同。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

    定Q用极美的笔调描绘了闺中的生活,似乎人世间一切优雅、纯粹都集中在这了。红楼梦推崇的正是这种以女性,尤其是年轻女孩子为代表的优雅与纯粹,作为“成人的世界”“男性的世界”的对照。“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可不就接近宝玉“鱼眼睛”之论么?(有人可能会对这种表述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把它当作一种“哲学的认知”,而非生活的认知,就豁然开朗了——女孩子的美是“开辟鸿蒙”时最本初的美。《庄子·应帝王》就有一个寓言,七窍开而混沌死)。而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这种优雅纯粹之美的,正是黛玉。

    而宝钗呢,对宝钗来说“我想”和“我应该”(本能与感情,认知与理念)几乎就没有区别,她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她是超越于年龄的成熟的。作者并非认为她不好,而是这种好并非他最热爱与推崇的。

    红楼梦的笔墨是精细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动声色,慢慢写去,把自己真实的见解隐藏起来,甚至是倒过来表述,如果读者不是真的热爱这本书,往往会被一些表面的语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写道:“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知道别人读这一段感觉如何,我小时候读到这里时,简直咬牙切齿,觉得太亵渎黛玉了,宝钗摸不得,黛玉却摸得?黛玉在我们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纯然“灵”的,怎么能和肉欲联在一起?等到多读了几次,才渐渐明白,宝玉很自然的认为,黛玉就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而对宝钗从来就没有这想法;他对她丰美的艳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过去看“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单纯明净得叫人伤感。才感悟到宝玉对黛玉,是一种悠远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气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无论爱什么,喜欢什么,他都很坦荡。他的泛爱和专一并无矛盾。

    雪芹写起黛玉和宝钗,总是“双峰并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早先的读者上当的并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缘故,更多还是欣赏黛玉的性情。然而雪芹恐怕很难想象,后世读者会用种种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他最爱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骗术”成功了,地下有知,他或者十分沮丧。

    关于黛玉“小心眼”“尖刻”,总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驳的人很多了,我觉得没有必要来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个误解,就是黛玉爱情理想的落空,得怪她自己“不会做人”,失去了长辈的爱怜,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这又是典型的现代思维,喜欢什么就一定要主动出击,否则就是失败和无能。我想说的是,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宝钗会的那套,她都会。只要她愿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宝钗更好,也不会比宝钗差太远。

    我们今天对“礼”的理解是“礼仪”“礼貌”,其实在古代社会中,“礼”的范围和作用,远超于此。它是和“刑”一样,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贵族阶层所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为“礼”是贵族阶级的专利,平民阶层是不配承受“礼”的,对付他们的是“刑”。

    对抗“礼”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等同于今天对抗法律。当然,统治阶级不可能人人守“礼”,就好像我们今天号称法制社会,总有特权者能凌驾法律之上。但是“礼”的确是具有约束力的,“礼”的真正破坏者往往躲藏在暗处,而公然挑战“礼”的,一定会遭到本阶层一致的惩罚。圣人眼中,“礼崩乐坏”十分可怕,那表示整个社会失去了伦常秩序、是非标准,是大崩溃的前兆。

    “礼”本来是一种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调剂本阶层矛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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