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东复出一无虑。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则天下郡国中少二城矣。
○史文衍字《汉书·吴王濞传》:“吴有鄣郡铜山。”误多一“豫”字。《后汉书·光武纪》:“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误多一“高”字。《党锢传》:“黄令毛钦操兵到门。”误多一“外”字。
《后汉书·皇后纪》:“桓思窦皇后父讳武。”后父不当言讳,“讳”字衍。《儒林传》:“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毛,《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按此则十五,非十四也,盖衍一“毛”字。其下文载建初中诏,有“《古文尚书》、《毛诗》、《·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之语。又下卷云:“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得立。”而《百官志》博士十四人,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则此“毛”字明为衍《灵帝纪》:“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尚书》、《毛诗》、左氏、·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尚书》上脱“古文”二○史家误承旧文史书之中多有仍旧文而未及改者。《史记·燕世家》称“今王喜”。《魏书·孝静帝纪》称太原公“今上”。《旧唐书·唐临传》“今上”字再见,《徐有功传》、《泽王上金传》:“今上”字各一见,皆谓玄宗。《韦贯之传》:“上即位”谓穆宗。此皆旧史之文,作书者失于改削尔。
《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八月戊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文帝纪》:“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二十五年八月甲子,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顺帝纪》:“异明三年正月丁已,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三月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豫州刺史。”《齐公世子萧思话传》:“遣司马建威将军、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人前进。”《隋书高祖纪》:“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讳献毛龟。”“十九年二月已亥,晋王讳来朝。 ”《张·传》:“晋王讳为扬州总管。”《王韶传》:“晋王讳班师。”《铁勒传》:“晋王讳北征。”《北史·李弼传》:“谕使持节太尉、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尚书左仆射、陇西行台少师、陇右郡开国公李讳。”《旧唐书·中宗纪》:“临淄王讳举兵诛韦、武。”《睿宗纪》:“临淄王讳与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玄宗纪》:“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郝处后传》:“周王讳为西朋,”并当时臣子之辞。
《三同志·魏后妃传》注:“甄后曰:‘讳等自随夫人。’”此“讳”子明帝名,当时史家之文也。”《宋书·武帝纪》:“刘讳龙行虎步。”《后周书·柳庆传》:“字文讳忠诚奋发。”《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帝谓勰曰:‘讳是何人,而敢久违先敕。’”并合称名,史臣不敢斥之尔。然《宋纪》中亦有称“刘裕”者,一卷之中往往杂见。
《文选》任·《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称“臣公言”,《为萧扬州荐士表》称“臣王言”。表辞本合称名,而改为公、王,亦其臣子之辞也。
○晋书《晋书·宣帝纪》,当司马懿为魏臣之时,无不称之为“帝”。至蜀将姜维闻辛毗来,谓亮曰:“辛毗杖节而至,贼不复出矣。”所谓贼者,即懿也,当时在蜀人自当名之为贼。史家杂采诸书,不暇详考,一篇之中“帝”、“贼”互见。《天文志》:“虚二星,泵宰之官也。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又主死丧哭泣。”按此冢宰当作“冢人”。又曰:“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则《周官》之家宰矣。
《艺术传》戴洋言:“昔吴伐关羽,天雷在前,周瑜拜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