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细说辛亥革命
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统变成“美国公民”了。我们的国父孙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却说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语,因而撒了个谎,自称出生于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国公民权,领用美国护照了。可是当他于一九零四年在旧金山初持檀岛出生纸入境时,如狼似虎的美国海关检员对他发生了怀疑(另说是保皇党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帮”,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该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释候审;并雇请律师向华府申诉。这场官司美国移民局居然打输了,中山乃得以美国公民身分重入国境。这个“美国公民权”对中山其后的革命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有的读者们读史至此,可能要批评:我们的“国父”,族之圣贤也;岂可弄虚作假,非法取得美国公民权?读者若作如是想,就昧于史实了。须知在那人类文明中最可耻的美国lt;排华法案gt;欺压之下,我辈华裔移民在当时美国种族主义者的“法律”分类中,是比“黑人”与“印第安人”都还要低一等。印第安红人在那时的美国法律之下,不算是“人类”的。因此“华人”(Chinaman)在当时更是非人类中的非人类了。中山先生为非作假吗?朋友,你能和当时排华杀人的种族主义者这批野兽,谈孔孟之道吗?明乎此,你就了解孙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发明的。“美籍出生纸”在华侨社会里,是有其公开市场和价格的。
所以近代中国最早期的革命运动,便是有上述特征的华侨小青年们所推动的。他们都是爱国华侨,寄迹异邦、粗通番语,因此得风气之先,对现代西方的新观念、新事物,接触较早——比内地的知青如黄兴、末敦仁、胡汉民、汪精卫……等,大致要早十年。由于这早晚两期的革命骨干的家庭、教育和一般社会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标志出近代中国革命运动显明的阶段性:“兴中会”基本上是个华侨组织;后来的“同盟会”,就带有浓厚的士大夫气息了。
笔者在许多篇拙著里,都曾强调过中国现代化运动的“阶段性”;而这些大小阶段的进化,往往又是以十年为一个单元。“革命”原是我国“现代化”运动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过这个“十年一变”的基本公式。以杨衢云、孙文为首的两个革命小团体,自从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为“兴中会”以后,至一九零五年八月“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这短短的十年之间,革命运动在中国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现在让我们先翻翻“兴中会”的老帐。看看这个最早的革命团体怎样地从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却又如何地脱颖而出,从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
兴中会在革命理论上和行动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们在政治理论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袭美国。甚至连美国佬做官就职时,捧着《圣经》举手发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无讹。这原是一个“弱势文化”在一个“强势文化”的笼罩之下,反应在青年身上,“东施效颦”的普遍现象。华侨青年如此,侨居欧美的亚非拉各国的青年,亦无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纪这个“华侨青年”的小圈圈,实在太小了。因此在那个时代与他们有共同语言”(common language)和“共同信仰”(common faith)的海内外华人究竟太少了。他们没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么气候来。
再者,他们所采取的革命行动,却又是百分之百的传统“造反”方式;有时甚至是“恐怖主义”(terrorism)。例如孙中山在他所策划的“十大起义”中第一次的“广州起义”(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计划,便是在武装攻打督署之外,“四处放火”、“施放炸弹、以壮声势”。而他们那时的革命群众则全靠“会党”。会党虽是从反清复明开始的,但发展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