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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传教、信教、吃教、反教形形色色平议
  简单的说来,那就是个文化融合的问题了。不同的文化会产生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在同一个社会里同时流行。就要发生社会矛盾;在家庭生活上也要发生严重的代沟。要使这两种生活方式“水乳交融”;要打破这两个泥菩萨,再揉成两个泥菩萨,你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你,那就非一朝一夕之功了。所以当时中国老百姓之所以拒绝信仰洋教的原因,便是在那时的中国社会里,基督教的生活方式,相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不是水和乳的关系,而是水和油的关系二一者是融合不起来的。

    须知任何宗教都是从一个特定的民族文化中滋生出来的;然后再以此民族文化为基础,推陈出新,发扬光大,向其它民族文化中渗透传播。基督教原是发源于犹太民族文化之中。是“犹太教”(Judaism)中的一个有革命倾向的开明支派。基督本人被钉上十宇架时,他也不知道他已经成为一个“基督徒”。基督之死,只是一个开明改革派的“犹太教徒”殉道而已。可是基督死后,那些尊师重道的基督之徒(在中国儒家则叫做“仲尼之徒”),保罗、彼得之辈受下了犹太本族的宗教迫害,乃向欧非两洲的异族之中钻隙发展;历尽异端迫害,终于篡夺了东西罗马的政权,成为独霸欧洲的宗教。在北非,他们也建立了一个黑色基督大国的亚比西尼亚(今衣索匹亚)。在欧非两洲分别传播的基督教虽截然有别。——在欧洲的教义内,“上帝”是没有形像的;但在早期非洲基督教会内,“上帝”则有个人形塑像,也和佛道两教寺观之内的雕像是大同小异的。所以,洪秀全在梦中所见到的红脸金须的“天父皇上帝”,原是《旧约圣经》和非洲基督教中的上帝。美国当年的新教传教士罗孝全,不承认洪秀全的上帝,实在是他神学史未搞通而少见多怪。但是不论欧非两派是怎样的不同,他们同出于最早期基督使徒之传播则一也。

    可是基督教却与中国文明风马牛下相及。在唐朝初年东罗马正教的波斯支派(torians)曾一度循“丝路”东来。但是它除留下一块“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之外,历史家找不到它是如何流行的,影响就更谈不到了。至明末清初,尤其是清初,“耶稣会士”(Jesuits)奉教廷之命来华传教。但是清初的康雍二朝实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盛世。这时的中国把那些传教士真看得目瞪口呆。这批“耶稣会士”都是些圣洁(reet)。中国文明之西传,他们也是功不可没的。这些耶稣会士当年所搞的是一种真正的东西文化交流。他们要修正他们自己的教义,来配合中国的儒家道统,载长补短、采精取华的融合共存。不幸在十七、八世纪之间,他们的教廷却愈走愈教条化;而中国宫廷之内的政争也把他们无端卷入。因此这场多彩多姿、平等互惠中西文明之结合,就无疾而终了。

    耶稣会士绝代后百余年,十九世纪中期欧美传教士又接踵而来。时隔百余年,双方环境都完全变了样。这时大清王朝已走入衰世——政府腐化无能,社会贫穷脏乱,公私道德也全部破产,真是人不像人,国不像国。而这时的欧美国家却正如日出东山,朝气勃勃。纵是在他们治下的殖民地如香港,租借地如上海、广州和天津的各国租界,都远比中国境内要高明得多。

    在这个尖锐的对比之下,十九世纪的传教士就没有当年耶稣会士那种虚怀若谷的雅量了。这时的传教士也不是像当年的耶稣会士那样经过教廷选拔而为宗教献身的圣徒。他们很多都是《圣经》之外别无所知的神职人员;有许多更是由乡曲小教堂筹款,把他们送到海外的落后地区传教的。因此他们一开始,就有不可一世的种族和文化的优越感,认为他们传教的对象是一种遍身罪恶、满身传染病而无文化的异端。这种异端蛮族也只有信上帝,全盘基督化,才能“得救”。

    所以十七世纪与十九世纪从西方东来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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