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论“转型期”与“启蒙后”
人类是动物之一种。
按“社会行为”来分类,则动物又可分为群居动物和非群居动物两大类。
像黄蜂、蚂蚁、鸿雁、企鹅、鸽子、海狗,乃至马牛羊和狼犬等等皆为群居。它们必须生活在一起。个体是不愿离群独居的,除非是被迫被诱而失去了自由意志。
至于其他动物如狮虎、豹子、熊猫,乃至鹞鹰和龟鳌等等,则是非群居动物。它们多半是单干户,除交配之外,是各不相顾的。这是现代动物学上,研究“动物社会行为”所发现的很有趣而不易理解的现象。
人类则是属于前一类的群居动物。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个人是可以真正地离群索居的。
既然群居,则群居动物就分群而居。这在初民的社会生活上,便叫做部落生活。
但是人类毕竟是“万物之灵”。他灵的地方是他会利用经验来改善生活。生活的改善也不只是个体,它也包括整个的部落。所以在初民的部落之间,他们也就有优劣强弱之分。
再者人类也是群居动物中,在社会行为上比较下流,可能也是最下流的一种。他们残酷自私、好杀好战好货,也无限制的好色。他们不但个体之间如此;团体之间也是如此。不但人兽之间如此,人人之间也是如此。不但异族之间如此;同族之间也是如此。原始宗教劝民为善,也是劝人如此行为的。
因此现代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发现,初民之间的部落战争是打不完的。部落之间不但没有和平共存的习惯,也没有和平共存的观念。强凌弱、众暴寡,是他们价值观念的基础,也是生存方式最重要的一部分。战争既然打不完,则彼此之间就必有胜负之分。有胜负之分,也就有了统治与被统治之别。这样发展下去就发生了不同型类的奴隶制度;再进一步,不同型类的封建制度,也就出现了。
以上是初民社会中所发生的大同小异的现象。因为人总归都是群居动物之一种。人的“社会行为”是有其通性的,所以他们早期的社会生活方式,是有其类似之处。
但是人毕竟是“异于禽兽”。在他经验累积愈多愈复杂的长期过程中,“性相近、习相远”,由于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之不同,他们的社会发展起来也就渐渐的南辕北辙,不是一个模式所能概括得了的了。
8.2 “国家强于社会”的东方模式之形成
试看我国古代社会的形式与发展,就有其特殊的模式,为其他文明所未尝有。
我国在西周时代所形成的封建制,便是那个蒙古族中,武力较强、人口较多的姬姓部落以武力强加于其他落后部落的结果。文武周公强迫这些小部落奉周室正朔,服从周室规定的封建等级,向姬姓王室服兵役、劳役、贡献财货,甚或去掉其原有酋长,改奉“姬姓诸侯”为本部落的领导。——总之它是以半独立部落主义,作为当时政治社会的基层结构的。但是这个结构历时数百年,经千万场部落战争,彼此兼并的结果,到战国时代(公元前四〇三~前二五六)就无法积蓄了。迨秦始皇削平群雄,把东亚大陆统一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这种以部落主义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就彻底崩溃了。
为著适应新时代的新需要,秦人乃根据他们原有的比较有效、更有进步意义的“秦制度”,从事一个全国性的改革开放和变法改制。这就是我们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上所说的“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了。前者是政洽改制,后者是经济开放,化公为私,根据供需规律,提高农业生产。
这是我们中国——不是,是我们东方,政治经济制度的大奠基;也是我们东方民族,第一次社会生活的大“转型”——从一个高等群居动物的“部落主义”(tribalism),转上一个以自由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制度;和中央集权,而以高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