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论中国大陆落后问题的秦汉根源
与“feudalism”音既相近,义亦相同。因而这个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名,就被正式借用,作为那只有二百余年的今名“feudalism”的正式译名了。所幸二者音义之间,都能巧合。
可是在二、三〇年代里,当“中国马克思史学派”迅速发展之时,“封建”一辞便逐渐变质了。最后它竟变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坏的风俗习惯的总代名词。时至今日,在“中国马克思史学派”的辞汇中,所谓“封建”显然既非中古欧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国古代封君建国的“封建”了。它变成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微受苏联影响而特创的一个新名词。
为肯定这个非中非西,更无明确定义的新名词,郭沬若曾用了极大的力量,深入考据,以证明其存在,并把它和奴隶时代的分界线划于春秋战国之间。“封建时代”的下限则被延长到滑末;“半封建社会”则延长到一九四九年。
4.5 “中央集权文官制”的形成与特性
中国自战国而后直至“解放前夕”两千数百年,是否都应归并于“封建社会”之内呢?
“中国传统史学派”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根据传统的“封君建国”的定义,认为中国的“封建制”早在公元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时废掉了。两千年来取封建而代之的是一种“郡县制”。郡县制是一种文官制度。
“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于此亦有同感。他们以西方中古时期的欧洲封建来比较研究,也认为中国封建制只盛于西周,而衰于春秋。至战国已开始崩溃,最后为秦始皇帝所全“废”。在中国古代,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种“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centralized bureaucracy)。
“文官制”(或官僚制)与“封建制”之别在于,文官是中央政府定期任免的公务员,而封君则是“世袭罔替”的一种私有土地财产的所有者。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后,他们对上级主子要尽各种义务,如进贡、防边,筹饷、力役……等等。但是主子们对他们则不能随意任免或干涉他们内部的管理事务。
秦亡汉兴之后,汉初采一国两制,“郡”、“国”并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国乱后,海内王侯之国就徒拥虚名了。自兹而后,这种秦汉模式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竟沿用两千年未变。直至今日国共两党在政府组织上,都还承袭着这一古制。
毛泽东有一句诗说。“千载犹行秦法政。”这句诗的含意大体是正确的。只是民国以后的北洋政府和国共两党,对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却远不如大清帝国正统的“秦制度”那样完善罢了。
从单纯的政府制度来看,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经过两千多年不断的改进,到满清时代,可说是十分完善。民国以后的党人骂尽满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实公正的历史家如平心静气的细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举考试、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国共两党的政府都不如远甚。主要的原因便是历经两千多年慢慢改进出来的制度,不是三言两语的咒骂就可以全盘否定的。要造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也不是一纸大纲或主义就可以制造奇迹的。
从比较史学上看,这种中央集权文官制亦非中国所独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所行的也是这一制度。只是他们历史太浅,始终没有发展到中国制度那样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
这儿笔者要加重说明的,是“中央集权文官制”与“封建制”在历史上是两个阶段,在政治作用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央集权文官制”是在历史上取代“封建制”,而比封建制更高一级的政治形式。
“封建制”是一种从“部落主义”(tribalism